泊头:用好“一函两书”做细做实精准监督
发布时间:2023-12-0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鉴于你镇楚贾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白条入账等问题,建议你单位对该村存在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管理……”近日,泊头市纪委监委对楚贾杜村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及时向文庙镇党委政府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全面整改。
据了解,该市纪委监委充分发挥提醒函和整改通知书、纪检监察建议书作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有关单位和监督对象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行使公权力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点及时下发“一函两书”,以纪检监察建议“小切口”推动形成标本兼治“大格局”。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整改“走过场”、责任“挂空挡”、落实“打折扣”等问题发生,该市纪委监委按照“谁建议、谁跟踪”原则,采取电话跟踪、书面报告、实地督导等方式及时了解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压紧压实整改责任。同时,逐项对账销号,对于重视不够、执行不力、效果不好的严肃追责问责,确保“一函两书”中的意见建议不打折扣、落实到位。
“我们将进一步强化对‘一函两书’”的实践运用和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不断提升全过程监督实效。”泊头市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今年以来,泊头市纪委监委共发出工作提醒函19份,整改通知书23份,纪检监察建议书16份,相关单位均已进行整改。(沧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3-09/25/content_907345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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