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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偃师区:遭“贱”租的集体土地

发布时间:2023-12-05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隔壁村的耕地承包出去一亩一千多元,俺村只有六七百……”2023年9月,偃师一届区委第四轮对村巡察中,在首阳山街道保庄村走访座谈时,群众多次反映土地流转中租金过低问题,引起第三巡察指导组注意。

  带着疑问,巡察组实地走访发现,该村土地耕作条件不比其他村差,土地平整且连片,基本能用机井灌溉,小麦、玉米亩产量也在千斤以上。合同签订时间均在2019年前后,而周边村庄同期相同条件耕地的租金每年却达1100元/亩。

  谁在土地流转中损害群众利益?据悉,该村9个村民组2000多亩耕地,多数耕地流转是由组长代替村民与承包人签订合同,流转过程不公开、合同不规范,群众对议价过程不清楚。

  巡察组进一步梳理村民组签订的50多份合同发现,集体土地承包存在“贱”租问题。在此过程中,村“两委”也存在监督缺位。

  因关系全村2000多名群众切身利益,又面临秋收冬播关键茬口。巡察组和首阳山街道及时沟通,决定利用当前时机,借助巡察组力量查清问题、推动整改,并发挥街道党工委优势持续推动土地规范化、规模化流转。

  9月22日,巡察组联合街道党工委在保庄村召开“巡察发现问题整改推进会”,通报查出的部分问题,讲明巡察整改的要求,向党员群众介绍周边土地规范化流转的经验做法,得到与会人员一致支持。

  会后,又专门成立工作组入驻保庄村,摸清底数,制定土地流转统一管理方案。

  9月28日,该轮巡察结束,巡察组将该村情况向领导小组进行汇报,得到了领导重视,要求持续做好整改工作。利用十一假期,巡察组又多次实地督导,并提出整改建议和要求。

  10月12日,保庄村耕地流转招标会议顺利进行,对全村耕地进行统一流转招标,共有12家投标人参与。经多轮激烈竞标,最终中州渠以南耕地以1330元/亩、以北耕地以1100元/亩的价格成交。

  “多亏巡察组,俺家5亩多地,每年能多收入近3000元。”保庄村5组群众李来运等人高兴地说。

  据统计,此次通过统一规范化流转,保庄村每年每亩地可增收500元,全村总计达100万元,村集体经济合作社通过为承包户提供流转服务,集体收入由原来的不足5万元提升至近25万元。(焦勐)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xchgs/article72feee1ed9f7467d8cff83722313bff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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