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輗:对官场吃喝风说不
发布时间:2023-12-05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轩輗(ní),字惟行,明朝鹿邑县西轩庄(今河南省鹿邑县)人。历经六朝,官至左都御史、刑部尚书。
轩輗是明成祖永乐二十二年(公元1424年)进士,初授漕淮上行人司副(掌管漕淮道的传旨、册封等事务)。有一年冬天,轩輗奉旨前往淮上催粮,在乘船沿运河南行途中,不慎落水。人被救上来时,已经浑身湿透。因为轩輗的行李中没有一件可替换的衣服,只好裹着棉被。地方官员打算给他赶制一身衣服,他婉言谢绝,直等到湿衣服烤干才又穿上。由此以清廉闻名朝野。
轩輗后来多次担任御史职务。他以御史身份巡按福建,严厉惩处贪腐奸佞,福建百姓感恩戴德。他的清廉事迹,最著名的是他在浙江按察使任上力戒奢靡、推行勤俭节约之举。
浙江尤其杭州,素来富庶,历任官员大都讲求排场,铺张奢侈,吃喝之风盛行。公元1440年,轩輗出任浙江按察使来到杭州。作为地方大员,轩輗深知以身作则的重要性。他到任后,一改前俗,身体力行,俭约朴素。一年四季,不论寒暑,轩輗只穿一件旧的青布袍,破了补,补了破,几乎看不出衣服的原貌了。妻子随他辗转各地,从来都是自己打水碾米,下厨做饭,如同民妇。不仅自己如此,他还要求属员们也要粗茶淡饭,并且与他们约法三章:三天才允许用自己的俸钱买不超过一斤的肉吃。有亲朋故旧来看望他,也只拿豆食招待,顶多摆上一只鸡。同僚都不堪忍受,对此感到惊讶,认为这事实在少有。
有一次,一位同僚强邀他去家中赴宴。看到满桌丰盛的菜肴,轩輗很不高兴。他知道这名义上虽是私人请客,但费用肯定不是仅靠自己的俸禄。他勉强坐下来吃了几口后,故意用手捂着肚子呻吟,众人忙问是怎么回事。他指指肚子,一语双关地说:“此中有脏物也。”在轩輗的强力推动下,浙江上下禁绝官场吃喝风,“居官皆廉,一方大治”,风气大为改观。
当时的浙江官场,大员卖官纳贿、贪婪搜刮,中员敲诈勒索、营私舞弊,小吏捞取油水、中饱私囊,成为无法抑制的顽疾。至于一些于法当禁、于律不容,但于情可取的常例银、孝敬钱等,更是名目繁多,许多官员通常都心安理得地收下,甚至还想办法盘剥更多。但是,轩輗却保持节操,甘于清贫,不为金钱所动,分毫不取。轩輗奉旨回京时,全部家当只有一竹筐。明英宗召见他时,赞叹道:“你就是那个‘一筐廉吏’啊!”
轩輗为官刚正不阿,在浙江上奏弹劾不称职的官员达40多人。对御史之职,轩輗颇为看重,他上书皇帝:“朝廷设置御史官职,其作用极为重要。现在内外各部门有什么事,都专遣御史去处理,这不合制度,请禁止。”皇帝立即批准,确保御史专司其职。
轩輗坚守本心,决不同流合污,不与那些贪黜奢靡的官员来往。南京都御史张纯为官不清,又贪恋奢华,图慕虚荣。轩輗打心眼里瞧不起他。一次,张纯设置酒宴请他,他坚决不去。张纯派人将菜肴送到府上,轩輗仍然坚拒不受,誓不与之交往。逢年过节时,群臣到礼部庆贺,他也总是独居一室,撤烛端坐,事情办完就立马回家。
公元1457年2月,轩輗任刑部尚书。公元1464年夏,轩輗告病还乡。临终前,他告诫儿子:“吾食吾禄,民脂民膏;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尔等日后入仕,切记洁身自好,要清廉自律。”
◼ 轩輗一生清心洁行,不被名利羁绊,以“矫厉绝俗”著称于世。
(维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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