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化:完善联动整改机制 提升巡察整改质效
发布时间:2023-12-05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四个项目存在多支付工程款问题,现已全部退款,共追回多支付工程款26万余元……”近日,在大化瑶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巡察整改“回头看”督查期间,该局负责人介绍巡察整改情况。
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巡察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集中体现。今年以来,大化县委巡察办把巡察整改作为实现政治巡察效果的重要抓手,对个别被巡察单位党组织“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把巡察整改当作“软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期限未明确,整改举措操作性不强等问题紧盯不放,开展巡察整改“回头看”, 进一步压实被巡察党组织整改主体责任,确保巡察整改工作“见底清零”。
为做好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该县委巡察办积极探索巡察联动整改工作机制,制定《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督查指导工作制度》《落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销号制度》和销号流程图等制度机制,规范巡察整改工作行为,形成可追踪、可查寻、可问责的闭环效应,促使整改工作更加精细、规范、高效。巡察整改纳入纪委监委政治监督、县委组织部日常监督范围。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和县委巡察办三方联动,建立联督联评机制,对第一个问题的整改执行三方联审,签字背书,做到改一件、成一件、销号一件,做实做细“后半篇文章”,推动巡察整改做在日常、严在经常。
“你单位的巡察整改仅仅停留在纸上,存在敷衍塞责,请用实际行动抓好整改措施落实。”不久前,该县纪委监委督查发现,某单位对自身存在的“一函多餐”问题整改不够到位,责成其认真整改。经过县纪委监委的跟踪督导问效,该单位已经将11笔“一函多餐”涉及金额1.6万元的款项悉数退回。
今年来,九届县委第四轮巡察共对12个单位党组织开展常规巡察,巡察整改反馈问题241个,各个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476条,整改完成率100%,完善各种规章制度30多条。县纪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巡察办受县落实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委托,召开集中约谈会2次,对不按时按质完成整改的2个被巡察党组织负责人约谈各1次。(大化瑶族自治县纪委监委)
编辑:蓝绍铭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31204/gxjjw656d43eb-18649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