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丨精准有效处置 强化联合惩戒 深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
发布时间:2023-12-23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浙江省遂昌县纪委监委紧盯招投标领域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用好行贿人“黑名单”,严惩权钱交易、利益输送、政商不清等问题。图为该县纪检监察干部核实相关问题线索。傅敏 摄
“云南金鑫智能泊车设备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吴安平涉嫌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目前正接受广南县监委监察调查。”12月8日,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广南县纪委监委发布消息。今年以来,文山州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受贿行贿一起查力度,截至目前共立案行贿人员34人,同比上升61.9%。
党的二十大强调“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提出,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加大对行贿行为惩治力度,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建立全国行贿人信息库,推动完善惩治行贿相关法律法规,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保持惩治受贿犯罪高压态势的同时,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惩治力度,不断提升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斩断“围猎”与甘于被“围猎”的利益链。
行贿和受贿是一体两面,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污染源
“我已经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是错误的,对这一行为感到非常后悔和愧疚……”今年初,在文山州民营企业警示教育大会上,文山东阳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莫诗国现身说法,对行贿和违规经营等行为带来的严重影响后悔不已。
2009年,文山东阳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为了尽快获得当地两处项目的规划审批,莫诗国把“算盘”打到了相关部门负责人身上,先后两次送给文山市规划局原局长刘承宇6万元现金。在利益的交换中,项目如愿通过审批。
尝到甜头后,莫诗国错误地认为,没有什么关系是金钱解决不了的,也没有什么项目是权力解决不了的。
2万、10万、20万、30万、100万、200万……为了拿到项目工程,莫诗国不断以“糖衣炮弹”侵蚀多名党员干部,行贿对象包括文山州原州长张秀兰、文山市原市长李成明等人。调查显示,为了谋取不正当利益,2011年至2020年期间,莫诗国先后向国家公职人员行贿共计3472万元,另外还涉及烟、酒等财物。
收受莫诗国贿赂后,这些被腐蚀的党员干部在推动项目审批、项目落地等方面为其提供便利。在权力与利益的交换中,莫诗国所在公司承建了多个工程建设项目,获取丰厚利润。
“莫诗国精心通过‘围猎’编织利益网、形成腐败链,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商业秩序和社会风气,本地多名党员干部甚至一些‘一把手’被其腐蚀,给当地政治生态带来严重污染。”文山州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说。
今年7月,文山东阳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被判犯单位行贿罪,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莫诗国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952.54万元。而被莫诗国行贿的李成明、刘承宇等人,也分别被判处7至17年有期徒刑。
行贿和受贿是一体两面,行贿人“围猎”是政治生态的一个重要“污染源”。多地查处的案例显示,查处一名违纪违法干部往往牵出一批不法老板,查处一个不法老板往往也能带出一串违纪违法干部。据浙江省衢州市纪委监委统计,在2019年以来查处的14名市管党员干部受贿案件中,涉及行贿人达103名。
2021年9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与中央组织部、中央统战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明确指出,要清醒认识行贿人不择手段“围猎”党员干部是当前腐败增量仍有发生的重要原因,深刻把握行贿问题的政治危害,多措并举提高打击行贿的精准性、有效性,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重点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向多人行贿、危害一方政治生态的行贿人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党中央旗帜鲜明、态度坚决。在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之后,最高检出台《关于加强行贿犯罪案件办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为精准查办受贿行贿案件提供指引。
今年以来,受贿行贿一起查工作持续深入推进:3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最高检联合发布5起行贿犯罪典型案例;7月22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2023年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首次增加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数据;7月25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刑法修正案(十二)草案,拟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加大刑事追责力度。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该立案的坚决予以立案,该处理的坚决作出处理,对行贿行为决不纵容,对屡教不改者从严处置。在持续整治重点领域腐败时,纪检监察机关保持高压震慑、突出打击重点,推动惩处行贿更加有的放矢、精准有效。
向执法人员行贿不仅损害执法人员职务的廉洁性,还严重损害执法公平和法治权威。今年5月,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6起行贿典型案例,披露乐东黎族自治县社会人员施雨鹏、吴晓创、蔡兴俊、潘鸿文等4人,为在非法采砂等方面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时任乐东县委常委、县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林飞等人行贿,涉及财物共计1502.8万元。最终,4名行贿人与3名受贿人都受到严惩,均被判刑。
上海市宝山区纪委监委加强对金融领域受贿行贿问题的查办。今年4月,因犯行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土某某被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其犯罪行为就是宝山区纪委监委在对浦发银行管理人员鲁某某立案调查过程中发现的。经调查,土某某等人为帮助相关企业融资,于2016年至2018年间先后多次共同给予鲁某某等人现金、高档手表、金条等财物。鲁某某等人收受贿赂后,利用职权为相关企业融资大开方便之门,造成国有银行资金无法收回。
在调查过程中,宝山区纪委监委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既深挖鲁某某的涉嫌受贿犯罪行为,又对土某某等3人的涉嫌行贿问题立案调查。2022年12月,鲁某某因犯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6个月。除土某某外,该案中其余2名行贿人的涉嫌行贿犯罪问题也被移送司法机关,目前正在依法审理中。
精准有效惩治行贿,用好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强化联合惩戒
受贿行贿一起查并不等于同等处理,要统筹运用纪律、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综合施策,分类处理。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行贿人提出处理意见时,不仅要考虑行贿金额、次数、发生领域,还要考虑行贿人的主观恶性、造成的危害后果、认错悔过态度、退赔退缴等因素,精准提出处理意见。
2022年2月,上海市崇明区纪委监委对上海崇明生态城建集团有限公司原总经理吴妙生依法留置。在被留置第一天,心存侥幸的吴妙生仅承认收受红包累计10余万元,对其他问题拒不交代。
就在一度陷入僵局之时,其行贿人陈某联系纪检监察机关咨询相关政策。办案人员把握时机,积极开展思想工作,为陈某“解心结”。陈某在次日一早即主动到区纪委监委交代了行贿的事实。而当办案人员提到陈某及相关工程项目时,吴妙生的心理防线崩溃,陆续交代了收受其他10余名私营企业主贿赂的违法事实。
基于陈某在该案件突破中所发挥的关键作用,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对其进行了从宽处理。与此同时,该案中另一名行贿人,对其行贿情节避重就轻、对行贿金额遮遮掩掩,纪检监察机关依法将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今年2月,该行贿人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5万元。
在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纪委监委第二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乔看来,行受贿案件往往涉案人员多,很可能在行受贿同时还涉及其他违纪违法问题,在线索移送、案件管辖、案件定性、调查取证等方面也往往需要联动打出“组合拳”,形成打击行贿的合力。
陈乔介绍,滨江区纪委监委在查办某社区党支部书记周某某违纪违法案件过程中,发现该对象除存在受贿问题外,还有串通招投标、赌博等违法犯罪行为。对此,区纪委监委与公安机关协同联动,最终该案件成功办理,区纪委监委和公安机关同步将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提高行贿成本代价,防止行贿人因行贿而获利,可以打消行贿人的投机和侥幸心理,有效预防行贿犯罪。各地纪检监察机关积极探索推行行贿人“黑名单”制度,强化对行贿人的联合惩戒。
9月6日,湖南省通报第五批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严重失信行为名单,7家企业、204名个人的违纪违法行为被曝光。其中不少企业、个人都因行贿问题被列入其中,除依法受到刑事、行政等惩处外,还将受到多部门联合惩戒。通报所列的联合惩戒措施包括限制其从事招投标活动、取消财政补贴资格、强化税收监控管理、提高贷款利率等,提高其违法成本。
联合惩戒的“组合拳”将有行贿记录的单位和个人拒之门外,降低工程建设等领域官商勾结、权钱交易概率,是促进市场监管和行业管理,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举措。陕西省纪委监委建立行贿人信息库,将“围猎”领导干部、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列入“黑名单”,实行动态台账管理,在高压惩治受贿犯罪的同时,强化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和处理;浙江省江山市纪委监委在对行贿人的调查处置上,除给予党纪政务处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外,还根据行贿人的身份和行为所涉领域,及时向组织人事、行政主管等部门通报情况,由相应部门采取行政处罚、资质限制等措施。
“惩”“治”“防”一体推进,推动实现腐败问题的标本兼治
针对行贿的“惩”“治”“防”是一项艰巨、长期的系统性工作。《关于进一步推进受贿行贿一起查的意见》指出,要加大查处行贿的宣传力度,通报曝光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彰显对贿赂零容忍的坚定决心,在全社会倡导廉洁守法理念。
自今年7月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在公布上半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情况时,首次增加立案行贿人员相关数据以来,各地也加大曝光力度:前三季度,广东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行贿人员1414人,移送检察机关284人;西藏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立案行贿人员47人……这进一步彰显了纪检监察机关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惩行贿犯罪的坚定决心和鲜明态度。
受贿行贿一起查,不仅仅是查处个案,更重要的是揭示问题、促进整改、查漏补缺、建章立制,一体推进“三不腐”。在查处鲁某某等金融领域腐败案件后,宝山区纪委监委指导案发单位分析政治生态,全面梳理监管漏洞和制度短板,并采取开展针对性调研、制发监察建议、召开警示教育大会、拍摄警示教育片等一系列措施,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助力金融领域腐败问题综合治理。
“身边人”的典型案例让警示教育更加深刻和直击心灵。针对吴妙生案件中涉及多名私营企业主行贿的情况,崇明区纪委监委开展有针对性的警示教育,今年以来,已有56名私营企业主代表分3批次到法院旁听行贿案庭审。“案中人的教训令人警醒、发人深思。要规规矩矩做人、老老实实做事,依法合规经营好企业,为社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在旁听行贿案庭审结束后,一位私营企业主有感而发。
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进一步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和弘扬崇尚廉洁、抵制腐败的良好风尚。山东省青岛市等地利用亲清政商关系廉洁教育馆等平台,充分发挥廉洁文化教育、引领和浸润作用,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做到亲而有度、清而有为,努力争创一流营商环境。同时,引导企业家守法合规经营,推动形成崇廉尚洁的良好氛围。(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薛鹏)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3-12/21/content_911703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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