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泰:做官不能图虚名
发布时间:2023-12-24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鄂尔泰,满洲镶蓝旗人,字毅庵。历任内务府员外郎、江苏布政使、广西巡抚、云贵总督、军机大臣等职。
清朝雍正皇帝最为称许的鄂尔泰、李卫、田文镜三位大臣,尤其器重和信任鄂尔泰,称他为“第一良臣”。
公元1699年,鄂尔泰中举,进入仕途。公元1716年,他出任内务府员外郎,当时的雍亲王得知附属国向朝廷进献了许多奇珍异宝,就想通过鄂尔泰求得内务府的特殊关照,弄些宝物。鄂尔泰却以“皇子宜毓德春华,不可交结外臣”为由,严词拒绝。
后来,雍亲王即位,是为雍正皇帝。有一天,雍正皇帝召鄂尔泰入宫,同僚都为他捏了一把汗。雍正却说:“汝为郎官拒皇子,其执法甚坚。”不但肯定了鄂尔泰的忠于职守,还任命他为云南乡试副主考,不久又破例擢升他为江苏布政使,继而任广西巡抚、云南巡抚、云贵总督。
公元1723年,鄂尔泰初到江苏布政使任上,即努力清查亏空,惩治贪官污吏。他实地考察太湖流域,疏浚江南运道,解决漕运弊端,修筑海塘堤堰。雍正称他办事“广大悉备,纤细不遗”。鄂尔泰认为,做官不能图虚名,“不以民事为事,不以民心为心,固未有能奏效者”。第二年夏,江苏连续数日大雨,海潮泛滥,冲决海塘,冲毁民居,甚至溺死多人,鄂尔泰积极组织买谷赈灾,抢修房屋,很快便将灾民安排妥当。
鄂尔泰居官时常把国事、民事系于心头,不管分内分外之事,只要利国利民都积极建议。他离任江苏时,仍放不下当地尚未修建完成的水利工程,将任内所得银钱捐买粮食3万余石,以备赈灾。公元1727年,鄂尔泰已任云贵总督,但当他从邸报上得知雍正皇帝正在治理江苏水利,因为自己熟悉江苏水利,便立即上疏阐明看法,并针对实际情况,提出详细的治理方案,得到皇帝的高度肯定。
“改土归流”是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地方行政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也是清代边疆政治上的一件大事。
原来,云南、贵州、广西、四川及湖南、湖北等地,居住着苗、彝、壮、白、瑶等少数民族。由于交通闭塞、习俗固弊,这些地区经济文化落后,直至清初仍实行着野蛮的土司制度。不仅当地的百姓苦不堪言,林立的大小土司对中央造成威胁,严重妨碍国家统一,阻碍地方经济文化进步。
鄂尔泰实地调研后,积极倡议、制订方案,并组织实施了具有重大意义的“改土归流”,即革除土司统治,代之以流官治理。他用了5年时间,往返奔波于云南、贵州、广西之间,深入各地山寨,关注各地动态,因地制宜,革除土司上百名,新设府、州、县几十个。
鄂尔泰采用剿抚并用的措施,妥善处置要革除的土司,使他们不再危害地方;慎重选拔新上任的流官,以求吏治清明,地方安定;及时废除土司时的各种旧制陋规,减轻百姓负担;积极招民垦荒,兴修水利,架桥开路,兴办学校。之后,他倾注了更多心血,重视善后工作,巩固改土归流成果。改土归流的成功实施,使西南地区实行了与内地一样的地方行政制度,推动了民族融合和经济社会发展
鄂尔泰生活俭朴,反对奢侈浪费。雍正皇帝曾为他建造了一处宅第,可他却没有搬进去,依然住着破败简陋的房屋。雍正皇帝下旨:“你不用再去住旧宅了,还是迁新宅吧!”并手书“公忠弼亮”的匾牌相赐,他才搬进去。但鄂尔泰嫌宅院太过豪华,于是将宅院一分为二,一半用作住宿,另一半用作军机房办公。
公元1745年,鄂尔泰病逝,配享太庙,入祀贤良祠,谥号“文端”。
◼ 鄂尔泰忠于职守,勤于政务,对上没有辜负皇帝期许,对下没有辜负苍生期望。
(维宏)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767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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