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小时以外”干部监督不留白
发布时间:2023-12-28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作为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在‘八小时以外’也要严格要求自己,不该说的话不说、不该去的地方不去、不该做的事坚决不做……”近日,新乡医学院纪委书记、监察专员郭凯英在工作会上为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行为立下规矩。
这是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延伸监督触角,强化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一个创新举措。为进一步完善内控机制,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制定印发了《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从监督内容、监督方式、责任追究等方面细化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引导和规范全校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与身份、职务影响相关行为和日常活动,将严管严治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把社交圈、生活圈、休闲圈作为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的重点,建立负面清单,列明13项禁止性规定,明确“八小时以外”仍属于纪检监察干部身份,工作时间外也要心存戒尺。在明确监督内容的基础上,综合运用事项报备、谈心谈话等6种方式,强化监督约束。分级明确纪委书记、班子成员的监督责任,强化责任追究及结果运用,对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发生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实行“零暂存”,违反党纪或涉嫌职务违法犯罪的按相关规定及时处理,以“零容忍”的态度防止“灯下黑”。
此外,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以家庭家教家风建设为抓手,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廉洁家访,与干部及家属谈心聊天拉家常,深入了解干部思想动态和家庭实际情况,与干部家属签订《家庭助廉承诺书》,把关怀和监督从单位延伸到家庭,织密家庭“护廉网”。同时,通过参观廉政教育基地、观看警示教育片、通报典型案例等方式,强化警示“震慑”作用;组织教职工廉政主题征文、观看廉政影片、读廉政书籍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培养干部健康积极的生活情趣。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我们将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进一步强化干部‘八小时以外’监督,将机制建设、家庭监督和正面引导有效结合,切实筑牢纪检监察干部‘廉防线’,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徐超)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gxgq/articled340572ae8bc4435a328abc8b9c9f4f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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