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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头:专项监督激活"沉睡"的投标保证金

发布时间:2024-01-1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太感谢你们了,这么多年我们自己都忘记了这笔保证金,没想到还能再拿回来,正好缓解了公司账上的现金压力……”日前,温州德安水处理有限公司收到了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后,公司负责人喜出望外地说道。

  原来,该公司曾在2016年参加项目采购投标并缴纳3万元的投标保证金,但招标结束后,因公司人员变动无法及时退回,导致这笔保证金滞留多年。2023年7月份,温州市洞头区纪委监委以护航优化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投标保证金清退行动专项监督,顺利推动包含温州德安水处理有限公司在内的28家企业获得清退的投标保证金。

  “目前未清退保证金底数是多少?”“未及时清退的原因是什么?”为了确保底数清、情况明,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一纪检组进入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驻点监督后,迅速对相关情况进行摸底了解。在督促区政务服务中心开展自查自纠工作的同时,区纪委监委与区审计局、区财政局建立“1+N”联动工作机制,采用“核、退、清、立”四步推进法,共同借助平台数据比对、查看合同信息、实地走访企业等方式,进一步厘清资金情况、明确清理任务,精准“把脉开方”治理“旧症”。

  摸清底数是基础,解决问题是关键。为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区纪委监委督促区政务服务中心立即启动投标保证金清退工作,梳理投标保证金未退企业清单,通过发布清退公告、电话联系告知、定向走访了解等方式,快速联系对接相关投标企业,告知清退事项,并配合完成清退手续。同时,区纪委监委协调区财政局开通资金清退快捷通道,实现应退尽退、能退快退。为拓宽专项监督渠道,区纪委监委还运用流动接访、举报电话等方式,公开受理涉企保证金领域问题相关举报,不断拓宽线索渠道来源。

  除此之外,区纪委监委以此次保证金清退行动为契机,针对部门保证金管理中可能存在的管理机制不完善、管理流程不规范、服务意识不强等问题,实施“扫描式”监督。在督查中发现,2013年至2017年间,有11笔投标保证金在退回过程中存在多退、重复退的情况,区纪委监委对此迅速展开核查工作并进行立案调查,在督促相关单位进行多途径追回后,给予相关工作负责人降级处分。

  在大力整治具体问题的过程中,区纪委监委同步督促指导区政务服务中心在“管”字上持续发力,及时总结吸收问题短板,修改完善《洞头区政务服务中心投标保证金管理办法》,在对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核实、投标保证金退还等环节进行流程再造的基础上,开放投标保函、保单等其他非现金交易的担保方式,从源头上避免保证金沉淀问题。

  “依法收取和退还保证金直接关系招投标领域营商环境,我们将持续跟进监督,加大对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等各类历史沉淀保证金的全面清理,切实维护好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激活力、去阻力、增动力。”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温州市洞头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312/t20231226_213637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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