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罗冀京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发布时间:2024-01-30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监察委员会
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监委对广东省广州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罗冀京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罗冀京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大搞迷信活动;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背组织原则,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组织谈话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在干部职工录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等方面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泄露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项;纪法底线失守,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以及职权或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岗位调整、职务晋升、企业经营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罗冀京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广东省委批准,决定给予罗冀京开除党籍处分;由广东省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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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gdjct.gd.gov.cn/djzwcf/content/post_19725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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