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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明:集体约谈 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06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履行属地耕地保护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政风险防范机制落实不严格,以案促改工作开展不深入……”日前,嵩明县在完成2023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后,及时对2家单位党政班子成员、纪检监察部门负责人进行集体约谈,通过通报问题、剖析原因、提出整改要求等环节,督促两家单位从严从实抓好党风廉政建设,以良好作风状态抓工作、促发展。

  “刚才通报的问题,有的是常规工作,每次考核都会反复出现;有的是干部党纪政务处分,在此之前就已经发生或有倾向的……问题的产生,表面上看是制度落实不到位,归根结底还是主观上的原因,根本上是作风不严不实、监督不到位的问题。”发现问题是为了更好地解决问题,县委主要领导帮助基本合格单位领导班子深入查摆问题、分析原因,拿出自我革命的勇气剖析问题本质、追溯根源,才能动真碰硬,做到问题真整改、改彻底。

  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仅要重视,更要深入研究“抓什么”和“怎么抓”。约谈中,县委主要领导点出了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制度清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1+7”制度》《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等,让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对照领导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的领导责任、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专责,结合部门实际、岗位职责任务对标对表,形成通俗、细化、方便操作的工作流程或行为规范,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参考、有抓手、有成效。

  “我们将加强对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灵活采取驻点监督、蹲点调研、‘一把手’监督工作提示、大数据监督比对等方式,深入纠治各级党组织政治责任履行不到位、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强、监督专责有漏洞等问题,督促带着责任担当去改、求真务实去改,压实全县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部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共同推动全县各级各部门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嵩明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说道。(阚双双 陈思宇 || 责任编辑 王云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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