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为书香
发布时间:2024-02-19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年轻时,求知若渴,什么书都爱看。总觉得好书放到书店的柜台里,不如买来在自己家放着、读着舒服养眼。总觉得把书买到手,是让知识充盈脑海的第一步。
我年轻时工资不高,一个月除了伙食费,就剩下五十来块钱,其中还要拿出三十块钱买书,日子入不敷出。可即便是这样,看到好书,我还是要买。为了买书我经常是月底借钱、开支还钱,还了再借,借了再还。好在我讲信用,没发生过不按时还钱的事情。所以借钱的时候,只要大家手里有闲钱,也都愿意帮忙,这种情况直到我快结婚前才有所收敛。不过结婚没多久,我就“原形毕露”。一次,在书店里看到一套《世界中篇佳作选编》,哎呀!高兴!买!可是,没带那么多钱,怎么办?着急。听售货员说就剩下这一套了,我更急了。赶紧掏出证件押给人家,说:“这套书我买定了,我这就取钱去,您一定给我留着!”说完,我跑到电话亭打电话给爱人,请她立马“提钱来见”。
等待的心情辛苦而迫切,半小时就像过了半年。好不容易看到爱人从路口拐角处出现,我倏地冲了过去,一把抢过钱,嘴里还不住地埋怨:“咋这么长时间啊?”我爱人一听这话,差点气乐了。
顾不了那么多了,把钱往柜台上一放,我自己都乐了:那钱零零碎碎,真是一分一毛都拿来了。想着爱人四处凑钱、冒着酷暑骑车送钱,实在过意不去。想给她买瓶汽水,可一翻口袋,空空如也。“渴了吧?”爱人从身后递过一瓶水,我当时真是又感动又羞愧。
后来,我依然是书店的常客,读书越来越多,灵感来了,就随手在本子上写几笔。再后来,这些小感悟、小灵感陆续变成了铅字,稿费又交给书店换来了书籍,伴随我继续读书、写字。
记得那是2002年初,我们当地一家书店为了鼓励大家多读书、读好书,准备开办读书讲座。他们向当地报社求助寻找讲课人,报社的编辑向他们推荐了我。后来,我在书店就“如何读书”“如何写作”办了一个小讲座,据说,当时在书店开办讲座的人不多。
讲座那天,一些书店的售货员看到是我,感到既惊讶又亲切,也拿着椅子过来听。讲座结束后,一些文学爱好者认为我介绍的书籍和写作方法很“合胃口”,纷纷与我探讨读书心得。直到现在,还有很多当年的文学爱好者与我保持联系,他们当中有的人非常有天分,创作出了高质量的文学作品,实现了自己的文学梦。
如今,虽然电子阅读成了时尚,但就我而言,还是喜欢在节假日里逛逛书店、享受在琳琅满目的书架上反复翻阅、寻找和发现的过程。我也欣喜地看到依旧有那么多家长带着孩子,依旧有那么多男女老少,在书店打造的宽敞明亮的环境下、在知识无边无际的海洋里,流连忘返——只为书香。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lzjy/lzwsp/202402/t20240206_8379389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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