鄞州:监督推动"老有所养"落地见效
发布时间:2024-02-2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天气晴好,老人们在护工的带领下做着简单的早操;早饭后,他们又乘坐专属电梯,上楼晒太阳唠嗑……日前,由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牵头组织的联合监督检查组来到改造翻新后的五乡镇敬老院,看到了这一幕幕温馨的场景。
“改造前的敬老院有20多年房龄,时间长了,原来的设施也老化了,住在这里的老人数量逐年下降,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居住质量也不佳。”养老院工作人员告诉监督检查组,特困供养机构管理专项治理开展以来,在有关职能部门的协调推动下,五乡镇敬老院多方筹措资金,按三星级敬老院标准改造翻新,集中供养条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
“养老机构集中供养困难人群是兜底保障的重中之重,我们必须强化有效监督,真正让特困人员老有所养。”鄞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以来,该区纪委监委聚焦特困供养机构管理问题开展专项治理,紧盯政策落实不到位、特困供养机构保障不力等问题,向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亮剑”。
“个别基层特困供养机构护理人员配备不足”“特困人员‘一人一档’设置还不够规范”……专项治理启动后,鄞州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对特困供养机构进行全覆盖“贴身监督”,发现特困供养机构在护理人员配备、资金拨付、账目设置、日常管理等方面问题31个,据此提出意见建议37个,向相关职能部门发放纪检监察建议书1份。
为有力推动问题整改,鄞州区纪委监委通过跟踪督办、闭环管理、监督“回头看”等举措压紧压实主体责任,督促相关部门与特困供养机构将问题不折不扣整改到位。比如,针对监督发现的特困供养机构账目设置不够规范问题,该区纪委监委督促职能部门和属地镇(街道)加强对特困供养机构的日常管理,要求特困供养机构合理安排使用基本生活保障金和护理费用,建立明细科目,实行专账管理、专款专用,确保经费使用规范。
同时,该区纪委监委坚持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督促相关部门建章立制,推动规范经费管理、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经费和护理费执行、食品和消防安全生产等工作,切实保障特困供养对象权益。以此次专项治理为契机,区纪委监委还推动区民政局出台相关政策,统筹安排供养服务资源并建立供养机构名录,选定13家公办机构作为特困供养指定机构,实现集中供养的规范管理。
“下一步,我们将紧盯群众‘急难愁盼’,围绕政策落实、服务保障、工作作风等监督重点,联合职能部门持续推动特困供养机构专项治理工作走深走实,进一步提升特困供养机构服务规范化、管理制度化水平,确保兜住、兜准、兜好特困供养基本民生底线。”鄞州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宁波市鄞州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gongzuodongtai/jiandujiancha/202402/t20240204_2162183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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