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东南天柱: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推动清廉国企建设
发布时间:2024-02-24 作者:佚名 来源:贵州省监察委员会
“县原城投公司董事长姜某某,玩忽职守,造成国有资金损失达300多万元。最终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近日,黔东南州天柱县召开国资国企系统警示教育会议,会上对县原城投公司董事长姜某某职务犯罪等案件进行通报。
去年以来,天柱县纪委监委以开展清廉国企建设为契机,紧盯国有企业重大问题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关键环节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助力清廉国企建设。2023年,监督发现国企国资领域问题15个,转问题线索5件,立案5件5人。
立足抓早抓小,做实日常监督。县纪委监委深入全县12家国有企业开展调研摸底,围绕国有企业“两个责任”“三重一大”制度落实等情况,按照看国企党的领导、党的建设、企业高质量发展等政治监督“六看”标准,开展国企领域全方位“政治体检”,逐一形成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报告,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把脉纠偏”。
根据调研情况,围绕国有企业招投标、资产处置、财务管理、工程承建等重要内容建立11项重点监督任务清单,通过专项检查、集中治理、移交查办等方式,强化对国有企业腐败易发多发环节的监督检查,严查严处任性滥权、“靠企吃企”、关联交易、利益输送等腐败问题。
同时,用好本县国企领域查处的典型案例,通过组织国有企业干部职工参加警示教育、专题廉政党课、旁听庭审等活动,以及对“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开展履责约谈,与关键岗位重点人员开展谈话提醒等方式,推动国企干部职工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2023年,开展集体约谈2次,签订党风廉政建设承诺书12份,开展警示教育活动8场次,覆盖国企干部职工200余人次。
此外,县纪委监委深入剖析企业管党治党、经营管理中的制度薄弱点、权力风险点、监督空白点,通过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下发提醒督办函等,推动问题整改和建章立制。2023年,制发纪检监察建议4份,推动完善议事决策、资产管理、内控管理等制度4项。
(黔东南州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gzdis.gov.cn/gzzc/dfzf1/202402/t20240219_838183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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