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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李三桥村村领导钱玉华、李广文伙同李增旺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600余万,并同季茂芳利用职务便利高额侵占集体财产,相关政府部门避重就轻,涉嫌以党纪处分代替刑事处罚

发布时间:2024-02-29 作者:佚名 来源:本网 

  【本网讯】李三桥村村委会领导钱玉华、李广文、季茂芳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财产,钱玉华、李广文还和李增旺骗取石衡沧港城际铁路项目国家征收补偿款600余万元。严重违反党纪国法,相关政府部门只给予了轻微的党内警告、记过处分,涉嫌以党纪处分代替刑事处罚,严重损害国家机关良好形象。

  李三桥村村民多次向相关部门反映情况,有关部门均消极处理,此后李三桥村村民李增智多次向我单位举报求助,反映“李三桥村村领导钱玉华、李广文、季茂芳利用职务便利侵占集体财产,钱玉华、李广文还和李增旺利用村民土地,栽种树木,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600余万元”一事,为了查明事实,我单位多次向相关政府部门致函了解情况,相关政府部门或是完全不予以答复或就回复内容避重就轻、极其粗略。

  钱玉华、李广文、李增旺三人在石衡沧港城际铁路项目中,租用村民土地抢种树木,政府部门未经核实就向其发放国家征地补偿款600余万元。2023年5月4日村民李成勇等人在纸房头镇纪委谈话室收到一份县纪委出具的答复材料称反映问题已核查,答复中对多项村民举报事项未提及,没有调查结论。其核查方式也让人匪夷所思,只是向被举报人及其利害关系人询问是否有骗取国家征收款的行为,被举报人否定后就作出举报情况不属实的结论,属实荒谬。村民李增智此后也曾在沧州市网上信访平台反映问题,而沧县纸房头乡人民政府受理举报当天就出具了处理意见:“你所反映的问题属实,你反应的问题沧县纪委监察委均已立案调查并给予当事人相应的纪律处分……”。相关政府部门来回推诿,没有有效回复,国家被骗财产问题至今没得到解决。

  钱玉华、李广文、季茂芳三人利用担任村委会领导的工作之便,违法承揽村中工程,弄虚作假、伪造村民签字侵吞集体财产,根据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在三万元以上的,应予立案追诉。”三人职务侵占金额均远超规定的三万元,应当被追究刑事责任。但三人事后却受到包庇,没有严格被按照党纪国法进行处理,只给予了轻微的党内处分。

  只付出如此轻易的代价就抵消了李三桥村领导严重违法乱纪行为,此事带来的影响只会让此种违法乱纪现象越来越严重,更让人趋之若鹜。政府是国家管理的执行机关,旨在实现社会公正、繁荣和发展。政府部门处理此事的行径,与为人民服务的理念背道而驰,对政府良好公众形象、公信力造成严重破坏。

  为解决群众问题,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我单位将持续关注此事,督促相关部门依法履职,解决好人民群众的合理诉求。

本网编辑部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