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沟县:敲响巡察保密工作“纪法警钟”
发布时间:2024-03-0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本人庄重承诺:认真遵守国家保密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履行保密义务;不以任何方式泄露所接触和知悉的国家及工作秘密;离岗时自愿接受脱密期管理,签订保密承诺书”。2月28日,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颁布之际,扶沟县委巡察机构全体党员干部签订了保密承诺书。
在2024开年之际,扶沟县委巡察办以学习贯彻新修订《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指引,加强对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学习和落实,多措并举规范巡察保密工作,强化巡察干部保密意识,为巡察保密工作加固了“防火墙”。
强化学习教育,敲响保密警钟。学习发现《条例》涉及多处与保密工作相关的新增和修订条款,其中第十四条、二十一条,明确了保密部门要支持巡视工作,巡视前要听取保密部门对被巡视单位有关情况通报。还对保守巡视期间产生和知悉的国家秘密、工作秘密等作出了明确规定。通过对《条例》和《保密法》的融合学习,在全体巡察干部心中再次敲响了法律意识的警钟,将巡察保密工作上升为法律高度。
紧盯贯彻落实,扎实保密责任。为进一步强化巡察工作安全保障,加强巡察干部的保密意识,2月28日,县委巡察机构36名党员干部签订了保密承诺书,同时将保密工作列入《2024年县委巡察工作要点》,并纳入巡察全覆盖监督范围,在每轮巡察过程中监督检查保密工作落实情况,提升全县各级党组织的保密意识。
规范工作机制,固牢保密长效。为加强对巡察保密工作的管理,严格落实党中央关于保密工作的决策部署,参照《条例》和《保密法》,结合巡察工作特点和实际情况,重新梳理规范《县委巡察保密工作办法》,对涉密网络及设备的使用、电子文件的制作与发布,完善了“涉密计算机保密管理十项规定”“涉密移动介质设备日常管理七项规定”等相关制度,推动保密工作系统化、规范化,让制度成为巡察工作中依法治密的有力保障。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570994c81b3348daba7382e2adadebd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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