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山天府新区:紧盯村级“小工程” 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
发布时间:2024-03-0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想着项目小,影响不大,就把它当成了‘自留地’……”眉山天府新区龙马镇万古村支部书记肖某,在被立案审查后向办案人员道出了自己当时的荒唐想法。
此前,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干部在万古村开展监督检查,发现该村两委通过集体违规决议陆续指定6位村民承揽蓄水池维修、便道维修、河道清淤等19个村级小微工程,在实际支付工程费用后,将结余资金6万余元用于违规发放补助。最终,肖某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4名村两委成员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上缴违纪所得。
村级小微工程不大,却事关民生大事,也严重影响乡村振兴质效。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由点及面,对2020年以来已施工完成的1673个村级小微工程进行“体检”,梳理出项目发包违反议事原则、优亲厚友等8个廉政风险点,并深挖出指定施工、违规插手、虚报套取等9个易发问题。
针对梳理出的问题,新区纪检监察工委赓即启动村级小微工程专项治理,通过制发村级小微工程监督工作流程图,采取“片区协作+点题监督”方式,组建专班“按图作战”,深入纠治其中乱象。
锦江镇纪检干部在正华村对小微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李远萍 摄)
贵平镇纪委按照流程图所列的工程量监督程序,发现中岗村道路改造提升项目工程量与实际严重不符问题。中岗村党支部书记王某因工作失职被立案查处,并追缴施工公司虚增的9万余元工程款。视高街道纪工委则紧盯流程图中工程建设环节监督要点,发现视高铺社区党委委员彭某违规插手兴家苑小区停车场修建问题,最终,彭某被立案查处。
截至目前,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已查处村级小微工程领域问题线索78条,党纪政务处分27人。
新区纪检监察工委从案件暴露出的问题中,查找制度根源和风险隐患,督促相关责任部门建章立制28条,并完成村级小微工程审批平台的搭建,明确将村级小微工程纳入村务公开清单,不断实现长治长效。
“小微工程修的是基建,暖的是民心。我们将坚持把查办案件与堵塞制度漏洞、强化监督管理、解决民生问题相结合,持续以小切口做好乡村振兴大文章,不断增强群众获得感。”眉山天府新区纪检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作者:彭玉 李远萍)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4/3/1/489bf100c48b499ab8dbdf82f0fe35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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