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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汉源县:探索村级交叉检查 激发基层监督活力

发布时间:2024-03-02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罗某某利用职权违规租用农用地为本人谋利,其行为已构成职务违法,被给予政务记过处分,临时租用的土地已完成复垦。”近日,雅安市汉源县富泉镇纪委在2023年第二轮“村级交叉检查”工作总结交流会上,通报了第二轮“村级交叉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这是汉源县作为2023年全省“完善基层监督体系”试点单位,不断探索基层监督“新路子”,创新开展“村级交叉检查”工作的一个缩影。

  2023年7月,汉源县纪委监委开启村级交叉检查工作,制定工作方案,明确检查内容、检查要求、结果运用,要求每个乡镇聚焦村级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管理、土地使用、补助补贴发放四项主要村务工作,每年至少组织2至3个村(社区)纪检委员(纪委书记)或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2次交叉检查。根据交叉检查的结果,乡镇纪委向问题所在村(社区)派发《村级纪检工作清单》,建立《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问题线索台账》,同时向县纪委监委报备。

  交叉检查工作启动后,汉源县富泉镇纪委将辖区内6个村(社区)分为2个交叉检查组,每个组分别由1名镇纪委委员负责联系指导,一方面对交叉检查工作的程序性、规范性进行监督指导,另一方面,让组员在交叉检查实战中大练兵,不断提高基层纪检干部的业务能力,着力解决村级纪检组织“不会监督、不愿监督、不敢监督”的问题。

  “我们组长低价流转了我们的土地,高价租给别人堆矿粉了。”富泉镇纪委委员朱瑾所在的第二检查组在富泉社区入户走访时,收到了群众反映的一则问题。第二检查组随即将这一问题线索移交镇纪委进一步核实处理,同时向县纪委备案。经调查,富泉社区12组组长罗某某在明知峨汉高速公路建设临时占用耕地到期需进行复垦的情况下,未向镇、村、组报备,也未召开村民代表大会,且未获得县自然资源规划局审批,便私自流转并出租了该处土地。最终,罗某某因利用职权违规租用农用地为本人谋利,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汉源县富林镇纪委组织村(社区)纪委书记、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2023年第二轮“村级交叉检查”。(冉闯 摄)

  对交叉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汉源县纪委监委采取分层分类处置的方式进行,工作整改类问题,由乡镇纪委通过制发问题整改提醒函、书面通报、纪检监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相关村(社区)进行整改;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由县纪委监委或乡镇纪委通过谈心谈话、约谈提醒、诫勉等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处置;对于涉嫌违纪违法类问题,由乡镇纪委按程序向县纪委监委进行备案处置。

  截至目前,全县各乡镇纪委按月累计制发《村级纪检工作清单》102份,统筹联动村级纪检委员(纪委书记)、党风政风监督员开展交叉检查39次,发现问题48个、问题线索2件,立案2件2人,处分2人,推动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36个。

  “村级交叉检查能有效解决村级纪检组织因业务能力不足‘不会督’、在‘熟人社会’中‘不愿督’、缺乏制度机制‘不敢督’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将以‘村级交叉检查’工作为抓手,激活基层监督‘神经末梢’,为解决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切实护航乡村振兴赋能增效。”汉源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作者:宋高熙)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4/2/28/aed3ea07e12241e8af5eb239e0d72be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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