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宁区:绘制流程图 做实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
发布时间:2024-03-02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驻在单位根据流程图开展工作,能够迅速掌握不同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的要点任务,为具体化、精准化开展工作提供了‘路线图’,非常实用。”晋宁区纪委监委一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感叹道,他口中所说的“流程图”,指的是晋宁区纪委监委刚出台的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流程图。
受处分人员是否能真正解开心结、重拾干劲,需要长时间跟进、全方位考量。如何做实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推动“跌倒”干部尽快从“有错”向“有为”转变,晋宁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探索更加行之有效的方法和途径。
为让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晋宁区纪委监委结合《昆明市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办法(试行)》,绘制了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流程图。该流程图根据受处分人员的职务级别、违纪性质、受处分类型,明确教育管理责任人,以图表形式展现各个时间节点和关键环节的工作任务,责任主体直观明了,便于操作执行,有助于让相关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真正“管起来”“教起来”。
处分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为把教育管理工作做到点子上、做进心坎里,晋宁区纪委监委坚持“一人一策”,在处分决定送达后,与受处分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充分沟通,指导相关单位(党组织)掌握受处分人员违纪违法事实、思想政治情况,从而统筹安排做好教育管理工作。对真诚认错悔过,表现特别突出,干部群众认可度较高,受处分的问题已妥善处理、事态得到平息的干部,建立正面清单,向组织推荐。对不配合教育管理、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作风懈怠或者不服从组织安排等不良表现的受处分人员,及时进行批评教育或严肃处理。同时,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对驻在、联系单位指导督促,对留党察看处分影响期满后符合恢复党员权利条件的人员,按程序及时办理恢复党员权利事项,确保教育管理工作更加精准化、规范化。
“受处分人员的教育管理并非一项阶段性工作,而是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始终的‘暖心工程’,我们将继续做深做实教育管理工作,扶起‘跌倒’干部,不断激励干部担当作为。”晋宁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受处分人员教育管理工作流程图实施以来,全区对25名受处分人员确定了教育管理责任人,并对14名受处分人员开展谈心谈话,对受到开除(公职)以外1名重处分人员重新明确工作岗位。(蒋沐含 杨柠源 || 责任编辑 张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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