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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条例 强基础 促提升

发布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条,党员受到警告处分一年内、受到严重警告处分一年半内,不得怎么样,哪位同志回答一下?”近日,在焦作市马村区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的现场,领学人赵金玲正围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向在场人员随机提问。

  新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出台后,该区纪委监委利用“清风马村”微信公众号平台,开辟学习专栏,及时推送条例原文、权威解读等,打造指尖网络“微课堂”;及时印发《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修订条文对照表,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大讲堂,详细解读条例及修订条文新旧对照表等内容,深入领会条例的内涵要义和实践要求,以学促知、以知促行。

  为确保学习内容入脑入心,该区纪委监委组织开展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测试,以“现场提问交流+课后知识抽查”方式,进一步检验学习成效,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素养和业务能力。

  “下一步,我们将把学习贯彻条例纳入经常性纪律教育和集中性纪律教育中,推动全区各级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性、主动性、积极性。”马村区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孙光明表示。(宋雨菲)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ztjljy/mfx/article1d5026958ca24566a30f2f7ac128ae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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