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池州贵池:学习贯彻纪律处分条例 把遵规守纪刻印在心

发布时间:2024-03-23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条例》修订坚持问题导向,充实违纪情形,细化处分规定,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执纪提供了重要遵循。全体纪检监察干部要强化示范引领,坚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切实学深悟透,抓好贯彻执行。要进一步强化纪律建设,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全区广大党员干部的日常习惯和自觉遵循......”近日,在贵池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教育整顿总结会议上,区纪委监委主要负责同志就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提出要求。

  《条例》发布实施以来,区纪委监委通过常委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支部学习会等形式广泛开展学习研讨,围绕《条例》的修订背景,将新增、修改的内容作为学习重点,以“新旧对照”“学用结合”的方式,对违纪情形、量纪尺度、责任链条等方面内容进行深入细致的学习,营造出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

  “新修订的《条例》,落实‘执纪执法贯通’的要求,完善纪法衔接条款,促进党纪政务等处分相匹配,使定性量纪裁量有据可依。”日前,在区生态环境分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上,区纪委监委审理室主要负责同志结合身边典型违纪违法案例,解析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现场的党员干部上了一堂生动的纪律教育课。

  区纪委监委将学习宣传《条例》作为深化党员干部纪律教育的一项重要内容,推动全区各部门各单位认真遵照执行,不断增强遵规守纪的自觉。将学习《条例》与党性教育、纪法教育相结合,纳入区委党校主体班次必修课,推动纪律教育“进党校”。结合党员干部春训活动,聚焦纪律教育,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机构负责人纷纷为参会党员干部认真解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上好新春廉洁“第一课”。各纪检监察协作区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加强纪律教育,引导基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截至目前,各协作区结合《条例》解读开展廉政教育65场次,受众达2700余人次。

  实践中,贵池区纪委监委注重做实做细经常性纪律教育,将正面引导和反面警示相结合,突出分层分类,推动纪律教育走深走实、入脑入心。一方面,深入推进新时代廉洁文化建设,充分挖掘本地红色资源、优秀家风家训、先进典型事迹中的廉洁因子,营造崇廉尚洁的社会氛围;另一方面,聚焦“关键少数”、年轻干部、重点领域等,“菜单式”定制教育内容,用好典型案例“活教材”,召开警示教育大会、编印警示教育读本、开展廉政谈话提醒、组织参加旁听庭审等,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条例》贯彻深化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区纪委监委提请区委修订完善容错纠错实施办法,通过确定免责情形、主动告知容错权利和申请容错不加责等方式,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切实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统一起来,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热情和活力。(池州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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