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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专项监督守护绿水青山

发布时间:2024-03-24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瑶乡黑水换新颜,山清水秀谷满坡,只因政府政策好,群众过上好生活……”近日,全州县东山瑶族乡三江村瑶胞欢聚一堂,唱山歌庆祝该村黑臭水体综合整治项目正式竣工。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监督检查组到三江村走访时,发现该村上亩田、大宅等自然村的河塘由于养殖散户污水直排、垃圾乱扔,导致河塘发臭,破坏了当地的人居环境,折射出相关部门和村干部监管不力、作风不严不实等问题。

  
针对这一问题,监督检查组现场反馈至该村“两委”,对相关村干部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转变作风、立行立改,从源头上治理水污染,守护好绿水青山。在县、乡两级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推动下,该乡召开问题整改协调会,成立工作专班靶向整治污水直排问题,多渠道争取项目资金268万元,快速新建污水处理站,铺设生活污水及养殖废水收集管网,建设污水井,从源头上解决了水污染问题,有效改善了人居环境。

  
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桂林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把“保护好漓江、保护好桂林山水”专项监督作为政治监督的重中之重和纪检监察工作的第一品牌,桂林市、17个县(区)分别牵头成立“室组地”联合督导组,不断深化拓展生态环境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成果,持续擦亮桂林山水金字招牌,助力打造世界级旅游城市驶入“快车道”。

  
桂林市纪委监委驻市漓管委纪检监察组围绕关于漓江生态保护利用管理决策部署,制定《关于开展漓江流域生态修复和提升工程项目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跟进整治漓江风景名胜区范围内乱修滥建、私挖乱种、乱倾乱倒、乱停乱放、乱摆乱卖等问题。去年以来,共排查生态修复项目17个,到磨盘山码头、竹江码头等实地检查31次,开展明察暗访52次,谈心谈话11人次,发现问题26个,制发监察建议书5份,跟踪督促驻在单位高质高效完成生态环境问题整改。

  
守护桂林“金不换”的生态优势,必须牢牢牵住责任制这个“牛鼻子”。雁山区纪委监委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监管、谁负责”原则,构建“党委统筹指挥、纪委专责监督、部门专职监管、各方共同参与”的责任体系,督促各乡镇和漓管办、水利、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职能部门,深入开展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非法采矿、非法采砂、非法毁林、乱占耕地、文化旅游项目违规开发建设等问题专项整治。去年以来,共整改问题144个,清除了一批生态环境领域的顽瘴痼疾。

  
位于兴安县境内的灵渠,公元前214年凿成通航,是古代中国劳动人民创造的一项伟大工程,被列入世界灌溉工程遗产名录。该县纪委监委将灵渠的保护利用监督纳入政治监督季度清单,围绕灵渠修缮清淤、灵渠沿岸环境综合整治、灵渠公园及水街改造提升工程等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深挖细查影响生态环境因素背后相关职能部门责任落实不力以及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

  
“我们坚持‘线上+线下’监督相结合,通过线上录制《向人民承诺——电视问政》系列专题节目,线下‘室组地局’联动开展督导40余次,发现并督促相关部门整改问题19个,提醒谈话4人,为灵渠保护利用提供坚强保障。”兴安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桂林市纪委监委)

  

  

  编辑:杨意超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321/gxjjw65fbed02-18914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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