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 纪检资讯网! 
当前位置: 首页 > 纪检要闻 > 正文

廉政随笔 | 明代县衙传清廉

发布时间:2024-03-3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在平顶山市叶县老城区,座落着一座保存完整的明代县衙——叶县县衙。《叶县志》记载,叶县县衙始建于明洪武二年(1369年),距今已有600多年历史,是我国现存唯一的明代五品县衙,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衙内保存的古代建筑、许多楹联、文物等,满含清风廉韵,照古事、诫今人,任岁月流转,依旧风骨不改。

  立于门外,仰望老衙,门前两侧明柱悬挂的楹联“天听民听天视民视,人溺己溺人饥己饥”,系清同治六年(公元1867年)来叶任县令的江西彭泽进士欧阳霖亲撰,意为身为官员,不要在暗室中做不光彩的事,一言一行都瞒不了上天与民众,百姓的疾苦是自己的工作失误,永远不能推卸责任。

  欧阳霖在叶六年,办义学、修县署、治农桑、纂县志,身体力行践行楹联所言,做了许多实事好事,展现了“清白慎行、爱民如子”的为官正道,品行功绩为叶县百姓历代传扬。

  此外,大堂悬挂楹联“我如卖法脑涂地,尔敢欺心头有天”,中宅门悬挂楹联“受半文不值半文莫谓世无知者,做一事须精一事庶已心乃安然”……衙内随处可见的匾额楹联,大多数是为官从政、为人处事的自勉警世之言,虽平白如话,确气势凌云、正气凛然,寓意深长。

  大堂前的甬道正中矗立着衙内唯一一座碑式官箴,名为“戒石铭”,正面书“公生明”三个大字,背面镌刻着宋代著名书法家、文学家、曾任叶县县尉的黄庭坚书写的“尔俸尔禄,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难欺”官箴,警醒为官者要心存敬畏、亲民爱民、公正廉洁。

  黄庭坚钟爱唐人韩伯庸所作《幽兰赋》并多次抄写,此文以幽兰和萧艾互作对比,赞扬忠正廉洁的贤臣,贬斥弄权作弊的小人,以物喻人、托物言志。其书法被欧阳霖寻获,刻文于碑,成为《幽兰赋碑》,现存于县衙博物馆文物展厅内,该碑共计12通,气势雄浑,用笔腾路跌宕,堪称我国书法宝库中的瑰宝,也展现出了他们“不卑不亢、不染世尘”的君子品格。

  黄庭坚到叶上任不久,遇上河北地震,震后又生大涝,难民纷纷涌入叶县,他怀着“邑有流亡愧俸钱”的自责,积极组织救援,他虽为县尉,但坚持身先士卒,许多流亡百姓得到了及时救助。他在叶任职期间,始终居官有守、关心民瘼、清正廉洁、刚正不阿。

  县衙的故事不只欧阳霖、黄庭坚,他们与曾在这座县衙为官的明代宋玺、李克浊、黄嘉善,清代柏之模等廉吏一道,谱写了叶县历史上的“清官史话”,向后世不断传递着清风正气,值得今天所有党员干部传承弘扬。

  感受县衙的一砖一瓦,仿佛都在诉说着历史,始终默默警示、劝诫、教化着一代又一代的人:正对大门的仪门,取“有仪可象”之意,意在提醒出入的官吏严于律己、做好表率;县衙西侧副线上的思补斋是知县在工作中出现失误或过错后,专门静坐反思和补过的场所;思补斋以南的虚受堂,是古时知县因工作表现优异受到上级嘉奖或朝廷恩赐时,前往反思这些荣誉和恩赐是否受之有愧之处,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要常思常悟、自警自省……

  历史是最好的教科书。如今,叶县依托本土优秀历史廉洁文化资源,结合当代反腐成果,在县衙打造廉政文化教育基地,已成为平顶山市重要的廉政教育基地之一。每当县衙大堂上演清官断案廉戏,身着官服的“县太爷”三尺醒木拍案,一声威严的“升堂”,一台好戏便拉开了序幕,那警醒之音,仿佛穿越了时光,引人深思、发人深省。(平顶山市叶县纪委监委 秦文佳)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xlbd/article3ad11fb3aae946fab580407683f9b765.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