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专项监督推动办公用房规范使用
发布时间:2024-03-30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你单位某办公室面积有45平方米,虽然是多人办公,但合计面积仍超过计算标准,请立即进行整改……”近日,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驻党工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来到被监督单位,开展办公用房使用情况监督检查。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济源示范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办公用房使用情况“回头看”,要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发挥一线监督作用,坚决整治办公用房面积超标、“摆空桌子”“钉假牌子”等现象,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
“收到工作方案后,我们第一时间向街道主要领导进行汇报,并要求街道党政办组建核查小组,对领导干部超标准配备和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情况进行全面自查。”该区天坛街道纪工委迅速行动,及时督促职能部门开展自查。
压实各级各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是此次办公用房专项整治活动的重点。“我们牢牢立足监督首责,督促要求全区各单位首先对自身办公用房使用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全面起底排查是否存在超编制、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未经批准租用、借用办公用房,离退休人员违规占用办公用房等问题。”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党风政风监督室负责人表示。
在各单位自查自纠的基础上,该区各纪检监察组织坚持严肃问责与督促整改并重,通过实地查看、现场测量、调阅台账、查阅账目等形式,对各单位开展办公用房自查自纠工作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在排查过程中敷衍塞责、弄虚作假、存在侥幸心理的,约谈主要负责人,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切实以严明纪律保障办公用房及公务用车的严格管理,深化巩固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狠抓整改落实。针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该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联合职能部门进行研判分析、分类梳理,开列问题清单,制定整改台账,明确整改时限及责任人,要求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同时,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要求相关责任部门举一反三,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健全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和具体实施细则,堵塞监管漏洞,防止问题纠而复生。
“办公用房超出的是几个平方米,突破的是纪律,逾越的是底线。”该区纪工委监察工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把“抓早抓小”的理念融入日常,严格执行办公用房使用标准,坚决杜绝违规、超标准使用办公用房等现象发生。(李涛)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jdzjzfyw/ztyw/article9b6ef63b817440bd82ac48b7f38fba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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