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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专项整治农村乱占耕地建房

发布时间:2021-04-09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纪委监察网 

  4月7日记者获悉,自治区自然资源厅、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农业农村厅三部门日前联合出台新规,规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移送和处置,并通过专项整治,将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遏制住、处置好。

  此次出台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线索移送和处置工作的通知》中提出,全区各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对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行动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弄虚作假、虚报瞒报等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

  宁夏各级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进行专项整治中,收到或者发现党政机关、公职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的问题线索,应在10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办理线索移送,突发的、重要的问题线索应第一时间移送,必要时可提请上一级行业主管部门向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移送。(记者 赵锐)


原文链接:http://www.nxjjjc.gov.cn/xbnxjw/yw/202104/t20210409_29398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