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 督促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到位
发布时间:2024-04-04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纪检监察网
日前,第三轮第一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完成对福建、河南、海南、甘肃、青海5省的督察反馈,并同步移交责任追究问题清单和案卷。5省纪检监察机关立足职能职责,聚焦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发现的问题,通过跟进监督、下沉检查、追责问责等方式,以实的举措督促问题整改到位。
福建省纪检监察机关将生态环境保护作为2024年分地域分领域分层级分阶段开展政治监督的主题之一,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反馈的突出问题,选取化工园区环境违法违规、提水式海水养殖污染、工程施工剩余砂石处置不规范等问题,部署开展“打深井”监督,举一反三推动问题整改和制度完善。同时,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福建省纪委监委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制定追责问责工作实施方案,依规依纪依法开展调查处理工作。
“我们持续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专项监督,聚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的问题,以看、谈、督、改、惩等方式推动责任落实。”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介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注重加强日常监督,聚焦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加强监督,以黄河中游生态保护修复治理,提升区域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功能为重点,突出对黄河下游生态综合整治、平原生态绿网建设、干支流生态廊道建设等方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聚焦南水北调水质安全加强监督,以水源区环评实施、“三线一单”分区管控及丹江口水库、汇水区、输水总干渠沿线支线污染治理为重点,突出对工农业污染源防治、沿线支线城镇污水管网和雨污水分流系统建设等方面履职尽责情况进行监督。
2023年12月,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先后通报了5批典型案例,其中5起案例涉及海南省。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水务厅等单位分别牵头成立调查组开展问责调查,并陆续向海南省纪委监委移交问责调查报告。海南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制定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跟进监督和追责问责工作方案,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跟进监督,督促查清问题、分析原因、厘清责任,并切实整改。
“目前,我们已经将通报案例拆分为13个具体问题,逐个明确牵头单位和配合单位,及时调度工作情况。”海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相关负责同志告诉记者,该省纪委监委有关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和有关市县纪委监委加强协作配合,通过“室组地”联动跟进监督,深入查找背后的不担当、不作为等作风问题,推动通报问题整改到位、责任追究到位。
为进一步回应群众关切,甘肃省纪委监委紧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切身利益问题,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督促行业部门“一域一重点”持续整治生态环保等领域突出问题。近日,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主要负责同志带队实地走访5个点位,暗访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的举报件办理情况,督促责任部门进一步夯实责任、落实整改要求。
据了解,中央第四生态环保督察组进驻甘肃期间,甘肃省纪委监委驻省生态环境厅纪检监察组督促驻在部门全力做好配合保障,扎实推进边督边改和重点举报件办理等工作。该纪检监察组督促省生态环境厅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聚焦农村生活污水乱排乱流、工业噪声扰民、处理群众反映推诿扯皮和环保执法“一刀切”、逐利执法等突出问题,省市县贯通联动开展整治。
自中央第五生态环保督察组反馈督察情况以来,青海省纪委监委全面落实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和省委、省政府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精神,对追责问责工作进行系统安排部署。抽调工作作风扎实、业务能力过硬的干部组成督导问责组,及时跟进了解交办的重点信访件及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发现的问题办理情况,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转办信访件和各地整改报告逐件分析研判。
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组移交的问题线索和下沉检查现场发现的问题,青海省纪委监委先后向三个市州下达《挂牌督办函》,责令三个地方定期报告整改进展情况、限时完成整改任务。同时,要求三个地方针对反馈问题,深入剖析原因,分类提出处置建议,推动举一反三查补制度漏洞,扎实做好环保督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李灵娜)
原文链接:http://www.gsjw.gov.cn/contents/592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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