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海:"四室联审"提升基层办信质效
发布时间:2024-04-13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现场走访了解情况还不够到位,需要进一步补充相关信息……”日前,在对一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检举控告件进行“四室联审”时,舟山市定海区纪委监委第三纪检监察室主任提出了整改建议。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是监督执纪执法的第一道关口。去年以来,定海区纪委监委坚持大抓基层导向,充分发挥“室组地”协同作战优势,在提升信访办理质效上不断探索创新,推行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纪检监察室和案件审理室“四室联审”工作机制,通过责任分解、联合评审、研判预警、反馈整改,打通基层办信痛点、堵点、难点。
“由委机关相关业务科室对镇(街道)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办理的检举控告件开展规范性审查,通过联合‘会诊’问题是否查清、程序是否规范等,构建闭环管理责任机制,严防处置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等问题的发生。”定海区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为确保“四室联审”机制落地见效,定海区纪委监委建立“整改清单”,对检举控告件联合评审中发现的问题,要求承办机构在规定期限内及时整改,整改完成后由联审科室再次进行书面审核,切实做到“严查、深查、细查”;实施“两个同步”,在检举控告件联合评审时同步开展查实件能否容错、查否件能否澄清的集体会商判定工作,促推“该查尽查、能容尽容、应澄尽澄”。
此外,定海区纪委监委还建立了检举控告件处理质效“线上+线下”评价机制。线上,充分发挥数字监督作用,对办结的检举控告件线上录入情况逐件进行指导检查,不断提升信息录入的完整性、准确性和规范性;线下,对处置回复完毕的检举控告件,定期开展“回访”行动,抽查考评办信质效。针对发现的共性问题和个性问题,在督促落实整改的基础上,定海区纪委监委通过编发检举控告规范化文书、开展基层办信规范化交流讨论等形式,组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举一反三学习,以案代训提升办信水平。
纪检监察信访举报是社情民意的“晴雨表”。下一步,定海区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发挥好“室组地”在提升办信质效上的联动协同作用,构建“资源整合更高效、办理回复更及时、群众反馈更满意”的工作格局,推动基层信访工作高质量发展。
(舟山市定海区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3/t20240329_219355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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