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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纪委:做实“四个坚持” 不断提升案件质量

发布时间:2024-04-21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纪委始终坚持把办案作为最有力最有效的监督,把案件质量作为办案工作的生命线,不断完善管理机制,推深做实“四个坚持”,持续提高案件管理的精细化水平。

  坚持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出台《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纪检监察机构监督执纪执法工作实施细则》和《案件提级审理工作规定》,从初步核实、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程序规范化方面对保障和提高案件质量作出规定,实现个案情节差异、不同领域单位之间的基本均衡,把握量纪尺度,避免出现畸轻畸重。为基层纪委编制印发《纪检监察工作指南》,规范20个工作流程导图和47种常用文书范本,形成从“入口”到“出口”全流程、各环节接力而为、相向而行的工作格局。

  坚持树牢案件质量共同体意识。加强审理工作与审查调查工作的沟通协作,监督中融入服务,制约中体现配合,从源头上抓好案件质量。审理室依据案件特点,适时提前介入,在事实认定、证据审核和条规适用方面提出审核意见,帮助审查承办室进一步固定事实、强化证据,推动查审双方同向发力,建立互不干扰又协同配合的良好格局,及时化解查审双方的疑难问题和矛盾点,共同保障案件质量。

  坚持严把案件审理“三道关”。牢固树立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多角度全面综合考量案件情况,确保处理得当。严把政治关,突出执纪审理重点,注重从“审违规”向“审违纪”“审违法”转变,以案件审理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转型。严把事实证据关,重点审核违纪违法事实发生发展的全过程,发现事实不清、证据不闭合的情况,及时要求补证。严把定性处理关,以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为基础,结合企业实际,理清违纪和职务违法构成,做到定性准确、处理依规。

  坚持推进全员办案理念。构建审查调查协作机制,成立3个审查调查协作组和1个审理协作组,组员涵盖委机关3个内设室、15家二级纪委和22家三级纪委工作人员。注重构建审查调查轮训机制,集团纪委全年抽调基层纪检工作人员跟案锻炼、以案代训40人次。遴选13人次到省纪委监委、省国资委纪检监察组上挂锻炼、跟班学习,做到工作与上级标准和要求对标对表,及时跟进,提升审查调查工作质效。(淮河能源控股集团纪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tszs/p/11801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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