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的招投标
发布时间:2021-04-12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纪检监察网
不久前,四川省彭州市委第一巡察组进驻濛阳街道,对辖区各村(社区)开展延伸巡察。在查阅白土河村2018年村级实施项目建设台账时,一套《施工比选文件》引起了巡察人员的注意。
巡察人员经比对发现文件资料与会议记录不相符,整套文件中只有一家单位的比选资料,但白土河村议事会议记录上却有三家单位的报价,最后中标的单位也恰巧是有比选资料的单位。
“是只有一家单位参与比选,还是另外两家单位的比选资料没有归档?”巡察组带着疑问,随即找来该村时任党委书记龚元华核实了解。
“村里实施的项目一般是怎样确定施工方的?”巡察组工作人员先从外围发问。
“我们都是通过村上开议事会比选确定施工方的,大家说找哪个修就哪个修,都由老百姓说了算。”龚元华底气十足地回答。
“那你看看这项比选,为什么议事会记录了3家单位报价,但只有1家单位的比选资料。”巡察组组长把议事会记录和比选文档出示在龚元华面前进一步追问。
面对前后不一的资料,龚元华涨红了脸吞吞吐吐地说:“可能是村里做资料的没把其他两家单位的资料放进去吧……”
“为什么中标单位的资料是齐全的,没有中标的两家单位恰好什么资料都没有?”巡察组工作人员反问道。
“有啥话要实话实说。”龚元华显得局促不安,便保持沉默、不再说话,巡察组工作人员进一步说道。
“我如实向组织交代。”龚元华自知无法自圆其说,就向巡察组工作人员道出了真相:“这个修垃圾房项目因为当时迟迟没有确定位置而延误了工期,就没有通过议事会集体议定,直接找了一家单位来修。我们制作虚假比选资料通过了第三方审计,想不到被你们发现了……”
巡察组随后将问题线索转交给街道纪工委进行核实,纪工委调查人员通过与该村主任杨某某、文书阳某进行谈话和调取相关书证材料等方式,证实了龚元华的违纪行为。最终,龚元华因未正确履行职责被濛阳街道党工委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村主任杨某某、村文书阳某等人受到提醒谈话处理。
案件查处后,濛阳街道纪工委以案为鉴召开专题警示教育大会,开展村级工程项目建设专项整治。彭州市纪委监委结合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对近年来查处的村级一把手违纪违法案件进行分析,出台加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权力运行监督制约工作办法,引导村级党组织书记廉洁用权,防止“一肩挑”变“一言堂”。(通讯员汪正轩)
原文链接:http://www.lnsjjjc.gov.cn/jsjypzb/system/2021/04/12/03008190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