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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纪学习教育·学条例 守党纪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4-05-08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纪委监委网站 

  把握目标要求 科学谋划组织

  坚持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党纪学习教育

  近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会同市场监管总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药监局党组,以线上线下结合形式,开展党纪学习教育联学。驻在单位党组成员、机关处长以上干部、直属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和派驻纪检监察组全体干部共1280人参学。

  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以来,纪检监察机关深刻认识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准确把握目标要求,作为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要举措,原原本本学、融会贯通学、联系实际学,推动学习教育不断走深走实。

  结合派驻监督单位垂直管理特点,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国家税务总局纪检监察组立足职责定位,抓本组带系统,与国家税务总局党委同题共答、同向发力,确保党纪学习教育抓深抓实不走样。印发组内党纪学习教育工作方案并抄送税务系统,确定6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进一步明确任务、明晰责任。督促总局党委及时制定党纪学习教育方案,为总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扩大)会议专题学习辅导提供支持,组办公室对接和支持税务总局专班工作。

  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把党纪学习教育作为深化拓展主题教育和教育整顿成果、推动派驻监督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与贯彻落实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集中整治税务系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紧密结合,坚持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务求取得实效。

  驻国家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把学习、监督两项任务一体谋划、一并落实,结合实际部署组内学习教育工作,同时研究制定对驻在单位党纪学习教育开展专项监督的工作方案,从总体工作目标、明确监督内容、强调工作要求等3个方面提出12项措施,传导责任压力,推动驻在单位把党纪学习教育与抓落实结合起来,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确保实效。

  “派驻纪检监察组要带头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各项任务,以有力监督推动驻在单位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学习教育,在学习和掌握党的纪律上见实效,在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上见真章。”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要持续盯紧压实主体责任,提升督学质效,切实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党规党纪不上心、不了解、不掌握等问题。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监察组固定每周一上午召开学习研讨会,紧扣驻在单位特点和执纪执法实践中遇到的重难点问题,逐章逐条学习“六项纪律”的主旨要义和规定要求。专门开辟纪法类书籍“读书角”,通过“支部荐读”栏目推送纪律处分条例新增或修改的重点条文解读等纪法阐释文章,推动全组同志在学懂弄通、知行合一上下功夫,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提高党性修养、提升执纪能力。

  “派驻纪检监察组肩负监督执纪执法的重要职责,在党纪学习教育中要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示范带动并监督推动驻在单位以党纪学习教育为抓手,进一步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驻中国科学院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交通银行纪检监察组先后召开组务会、全体党员大会,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细化落实本组学习计划,从集体学习、研学研讨、个人自学、专题党课、培训辅导、现场教学、警示教育等多方面作出安排,并同步布置专题宣传栏、开展青年理论学习小组集体学习、制作相关警示教育片,营造浓厚氛围。

  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将加强与驻在单位党委的贯通协同,支持和督促中国交通银行党委组织好党委中心组学习、读书班、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大会等,同时加强对党纪学习教育开展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学习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针对工作中发现的派驻监督单位现行行规处理办法与党内法规制度衔接不畅、匹配不当等问题,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中国农业银行纪检监察组以党纪学习教育为契机,推动党纪国法行规衔接贯通。与中国农业银行内控合规监督部联合组成专项工作组开展专题攻关,修订完善行规处分办法;紧扣党纪处分条例新要求,推动组织人事部门制定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与行规处分影响后果管理办法。

  “要本着对党、对事业、对自己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参与党纪学习教育,既要全面系统学纪、高度自觉守纪,也要准确规范执纪,通过学习不断提升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水平。”该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表示,组里明确安排部署、理论学习、警示教育、培训辅导、对照检查5个阶段13个方面20项具体工作,形成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将与农行党委同向发力,共同督促全行抓好党纪学习教育,坚决防止形式主义,防止虚化发散。(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刘廷飞 陈昊)

  


原文链接:http://www.hebcdi.gov.cn/2024-05/03/content_91738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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