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前县:“四项会商”提升巡察工作质效
发布时间:2024-05-0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年来,台前县委巡察机构充分发挥巡察综合监督平台和联系群众纽带作用,积极应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部门间联动会商,有效分析研判问题线索,提升巡察发现问题精准度,破解巡察整改难题,推动了县委巡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联动会商,增强部门协作凝聚力。注重加强部门之间深度协作,进一步优化协作机制,构建“一盘棋”的巡察工作格局,出台《台前县委巡察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规范县委巡察机构与有关单位的协作程序、协作内容,督促相关部门知责担责。巡前,组织有关职能部门负责同志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传达上级有关巡察工作新要求,通报县委巡察工作主要任务,协调政法、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向巡察组通报被巡察党组织有关情况,在巡察过程中为巡察组提供协助和配合,保障巡察工作顺利开展,为落实巡察监督职责凝聚监督合力,并对整体工作进行规范提升,促进巡察利剑作用的发挥。
二是巡中会商,提高发现问题精准度。现场巡察中期,巡察办全体同志与巡察组进行会商,对各组发现的问题开展分析研判,充分交换意见。重点会商巡察发现问题是否体现政治巡察要求,是否紧扣“四个聚焦”监督重点、紧盯被巡察党组织职能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看是否对被巡察党组织进行精准政治画像、问题定性是否客观准确、文字表述是否规范精炼;是否具有客观、全面、详实的事例和数据为问题作支撑;会商后,巡察组对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再梳理、再完善,提升严谨性、精准度,确保每个问题能够经得起检验。
三是线索会商,提升问题线索成案率。落实巡视工作条例最新要求,坚持边巡边移、及时处置。巡察期间,巡察机构组织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召开问题线索会商研判会,由巡察组、巡察办、纪检、组织四方对问题线索进行集中分析研判,看问题线索定性是否准确、表述是否严谨、支撑材料是否充分、处置建议是否合理,以便于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及组织措施高效处置问题线索,进一步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的质量和成案率。
四是整改会商,严把巡察整改质量关。每轮巡察集中整改结束前,巡察机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组织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被巡察党组织,召开整改会商会议,对被巡察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整改报告进行集中“会诊”,会商会围绕主体责任、问题整改、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等方面严格审核被巡察单位整改方案和整改报告,全面、客观“会诊”问题整改情况,看整改措施是否针对有效,整改时限是否合理,整改成效是否显著,经过逐项“扫描”后现场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由组织、纪检、巡察三方对整改情况再跟进、再监督,通过整改会商,释放整改越来越严的信号,让被巡察单位感受到整改监督工作有人抓、有人管、有人督,从源头上严肃整改工作,切实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
2023年以来,共开展巡察3轮,召开各类会商会64场次,指出问题69个,提出整改建议73条,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制定整改措施2755项,健全完善制度137项,开展专项治理、专项检查22项,整改问题2116个。(台前县委巡察办 刘省鲁 闫鲲)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hnxsxc/xcgz/sxxc/articleb0670fbc731040239c83027a9d6e5cb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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