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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吏故事 | 李馥:廉洁奉公 勤政爱民

发布时间:2024-05-09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李馥(1662—1749年),字汝嘉,号鹿山,又号信天居士,出生于福清三山。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考中举人。后历任工部员外郎、刑部郎中、河东运使、江苏按察使、安徽布政使、浙江巡抚等职。据《乌石山志》记载:李馥晚年住于“福州黄巷,与里社南北相向”。终日以书为伴,困顿清贫,却怡然自乐。其间著有《居业堂诗稿》,内收录诗作1400余首。年八十余岁,朝廷给予重宴鹿鸣的礼遇。他为官数十年,几任要职,却以廉洁自律、关怀民生,受到后世的推崇。在他的《居业堂诗稿》中,既有“微躯已许国,矢志敢营私”的热忱报国之志;又有“田荒民力殚,征敛使人愁”的百姓疾苦之忧。其刑部同僚曾作诗赞曰:“闽海有李子,同事称快友。文才老於菟,声价等琼玖。”赞扬李馥的才能胜过古贤,而声名有如美玉一般。

  李馥“身着官服,心羡布衣,孜孜为学”。在多年的为官生涯中,勤政报国,克己奉公,为民造福,政绩卓著。其辗转数省为官,一到任上,便体察民情,秉公断案,因而“所至有贤声”。

  清正廉洁

  雍正二年(1724年),李馥因下属犯案受到牵连,“以失纠属员去任”,被朝廷罢官,削职入狱。入狱期间,他受尽凌辱,对官场的腐败与黑暗有了更深刻的认识。

  雍正十三年(1735年),李馥丧一子。李馥出狱后,一直蜗居苏杭,十余年未回乡。乾隆九年(1744年),李馥值其乡试中试六十年后,再遇该科乡试,经奏准重赴鹿鸣筵宴。李馥毕生清廉,晚年穷困潦倒,只好在福州黄巷“赁屋而居”,终日读书消愁,苦度残生。平时除参加“平远诗社”外,暇日“遨游于九仙、乌石、南江、西峡”,表现了荣辱不惊的旷达襟怀。

  秉公断案

  李馥调任江苏按察使时,两江总督在擒治“奸民”中株连了一百余人。李馥发觉打击面过大,于是请求对这一百余人重新排查,仔细甄别,将其中受冤枉的百姓予以释放,避免了滥杀无辜。

  一心为民

  康熙四十九年,李馥任刑部郎中时,“以治九门提督陶和器狱,有声”,出任重庆郡守。在经过兵荒马乱之后,重庆郡田赋无考。李馥一上任,即派人“履亩清丈,侵占弊息”,即着手清理丈量土地,编造鱼鳞册,册中细列各户田额面积。从而清除了一些因田额不清而出现的侵占土地的弊端,既平息了诸多争田的纠纷,又有利于增加田赋收入。

  后逢重庆大旱。李馥深感忧虑,他在《壬辰祷雨》一诗中写道:“渝城经月旱,万姓已嗷嗷。获罪惟予辈,降殃及尔曹。”忧民之心跃然纸上。他随即采取了得力的抗灾救灾措施,以纾民困。

  康熙六十一年,李馥升任浙江巡抚。当地逢大旱,老百姓断粮缺食,饿殍遍野。李馥以百姓疾苦为己任,不顾上司批评,请旨争取得漕粮二十万石,以救灾情,使当地百姓顺利地度过灾年,出现“民不知饥”的转机。李馥在《喜雨》一诗中提及:“去年旱乾叶枯槁,触目嗷嗷哀残黎。漕留廿万亿兆活,九重宵旰忧民饥。”

  后又遇洪水泛滥,受灾的百姓难计其数。他再一次亲临前线,带领军民抗灾救灾,巩固海塘,大力修治堤坝,从而有效控制了灾情,减少了损失,老百姓深感其德。

  文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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