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用结合常态化抓好党纪学习教育
发布时间:2024-05-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党员拒绝作证或故意提供虚假情况’‘对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行为拒不纠正’等热点、难点问题纳入纪律约束范畴,为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以及案件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这是平舆县纪委监委第九党支部近日围绕新修订的纪律处分条例开展交流研讨的一幕。
今年以来,平舆县纪委监委紧跟上级部署,第一时间将条例学习纳入全年学习培训重要内容,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支部集体学、部室研讨学、个人自学等多种方式,推进纪检监察干部学习无死角、全覆盖。同时,充分利用“清风平舆”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平台推出“党纪学习教育”栏目,对条例进行全方位解读,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知纪受警醒,明纪守红线。
该县纪委监委主动与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协调沟通,推动将条例纳入春季科级干部培训的重点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培训的必修课,为全县党员干部学习贯彻条例搭建桥梁,营造学纪知纪明纪守纪的浓厚氛围。日前,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以解读条例为主题,为培训班学员进行专题授课,受教育党员干部53人。
此外,该县纪委监委根据条例指导新要求,及时调整办案流程和办案思路,确保准确规范执行党的纪律。具体工作中,审查调查部门增加“立案决定通知单”环节,“通知单”随立案决定书一同送达相关单位,列明立案期间交流、晋升、奖励、处分或者办理退休手续等关键事项,让基层党组织在执行中有的放矢;案件审理部门坚持从政治上看、从政治上审,真正做到精准定性量纪执法,促进执纪执法贯通。
“我们将继续探索党纪学习教育经常化、制度化的途径,坚持从源头上防范、从制度上规范、从责任上压实,推动党纪学习教育与干部成长同行相伴,使铁的纪律逐渐转化为党员干部的自觉遵循。”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同志表示。(胡凯俐)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ztjljy/mfx/article9382f823fb3848af88814e744439a4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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