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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徽州:负面清单规范村党组织书记履职

发布时间:2024-05-14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负面清单中规定的很具体,时刻警醒我们要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黄山市徽州区潜口镇东山村党总支书记谈到该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行为负面清单时,深有体会。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村级小微权力,徽州区纪委监委深入分析近年来农村基层易发多发、频率较高的违纪违法问题表现,从不担当不作为不履职、侵害集体利益和群众合法权益、议事决策、规范“三资”管理等11个方面,会同有关部门全面梳理村党组织书记履职行为负面清单,为村党组织书记履职立规矩、划红线。

  该负面清单明确规定,对存在党建工作责任不落实、工作推动不力等问题的村党组织书记,及时提醒纠偏,建立工作整改单限期整改落实。对无正当理由未按期完成整改的,视情予以约谈通报;对履行职责不力问题突出或存在负面情形的,取消年终评先选优资格,并视情节轻重,扣发相应比例绩效报酬,由乡镇党委给予提醒谈话、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免职等处理,促进村党组织书记依纪依规开展工作。今年以来,已对3名村党组织书记进行了提醒纠偏。

  “有了这个清单,村党组织书记哪些事不能做都清清楚楚,我们照单监督,对监督重点也做到了心中有数。”该区澄塘村监察联络员洪勇跃说道。

  与此同时,该区纪委监委编印《农村党员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党员和公职人员酒驾醉驾典型案例汇编》等警示教育材料,与负面清单共同作为村党组织“党性教育一刻钟”必学内容,进一步规范村干部行使小微权力。

  “制定负面清单,是推进清廉村居建设的有效举措之一。下一步,我们将贯通融合区乡村监督力量,加大对村干部廉洁履职的督查力度,严肃查处‘越轨’行为。”区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表示。(黄山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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