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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乌:全覆盖开展"双审" 提升案件办理质效

发布时间:2024-06-24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根据预审意见,我们整改起来更有方向了。”近日,义乌市廿三里街道纪工委将丁某某违纪案提交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协助审理时,随案附带一张预审意见反馈表,这张表格由廿三里街道纪工委的结对部门稠城街道纪工委出具。当意见反馈表中的内容被整改完成后,案卷才会由审理室干部进行二次审理。

  今年以来,为推动纪检监察干部严格履行职能职责,提高办案质效,义乌市纪委监委探索案件“预审”模式。为确保预审员队伍的专业性,该市纪委监委出台《义乌市纪委市监委案件预审员管理办法》,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组织中选取50名业务骨干作为本部门的案件预审员,并以两两结对的方式结成互评小组,开展案件的交叉预审工作。义乌市纪委监委审理室则定期通过顶岗培训、编写业务书籍等方式对预审员开展业务培训,提升其纪法业务素养。

  “参与了3个多月的预审工作,明显感觉自己的办案质量提高了。”该市江东街道纪工委纪检干部许志刚参与一段时间预审工作后,表示通过对互评对象案件的预审理,不但进一步明晰了案件办理的程序和规范,也对案件查办、案卷整理过程中的易错点做到心中有数,起到正向促进作用。

  在各部门交叉互评的基础上,义乌市纪委监委审理室组建审理组对案件以及预审员问题反馈单进行二次审理,实行“一案双审”。“这样做一方面为了确保案件评审客观公正,另一方面也能够检验案件互评环节的工作成效,作为案件预审员工作是否到位的评价依据。”该市纪委监委审理室主任高雷介绍,通过交叉互审和审理评审双重发力,有利于进一步把好案件质量关。

  与此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制定出台《义乌市纪委案件质量通报办法》,从事实、证据、定性、程序、文书、执行6大环节,对办案质量进行全面评查并量化打分,定期以内部文件形式进行通报,以发挥案件评查的激励鞭策作用。

  “案件审理是保证办案质量的‘关口’,更是反映纪检监察机关执纪执法水平的‘窗口’。我们将不断完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构筑起案件质量堤坝,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义乌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义乌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6/t20240614_2233678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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