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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责任链监督链防滑链 推动派驻工作高质量发展

发布时间:2021-04-14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贯彻落实好十九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派驻机构可以紧密围绕责任链、监督链、防滑链理思路做文章,延链补链强链,实现派驻工作提质增效和高质量发展。

  压实管党治党责任链。全面从严治党责任链条上,有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察组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虽然由“两个组”独立负责、分别承担,但是需要互相配合、同向发力。压实压紧“两个责任”,纪检监察组应当更主动一些。首先要主动沟通。围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中遇到的情况、发现的问题,特别是带有苗头性和倾向性、需要采取组织措施的情况和问题,要及时主动与党组主要负责同志或有关班子成员沟通,督促其承担第一责任人责任,履行好一岗双责,以取得及时有效“治未病”的效果。其次要主动作为。综合运用警示教育、谈心谈话、监督调研、线索处置、审查调查等措施,不断传导监督常在、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正风肃纪和反腐败斗争一刻不停的压力,持续营造“严”的氛围,有效影响和塑造驻在单位的政治生态。其三要主动增信。派驻干部本质上是上级纪委监委对下级党组织实施近距离监督的“前哨”,要听从“大本营”的号令,必须做到“人在曹营心在汉”。同时,派驻机构还负有协助驻在单位党组工作的职责,需与其“相知不相疑”,不能把关系搞对立。一切神神秘秘或遮遮掩掩、指指点点或唯唯诺诺的做法都是不利于派驻工作的,要善于做增进互信的事情,使“两个责任”链条协调传动,有效输出功率。

  打造贯通协同监督链。推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监督体系和监督能力不可或缺。现有监督链条形态完备,如党内监督体系中的党委(党组)全面监督、纪委监委专责监督、工作部门职能监督、基层组织日常监督、党员群众民主监督;党外监督体系中的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以及司法、审计、统计、财会、群众、舆论等各类监督,都在发挥着重要作用。对派驻机构而言,要立足监督专责、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着力发挥在某一局部处于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个全覆盖”汇聚点的有利位置,努力打造贯通协同、有力有效的监督链条。要善于通过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精准提出工作建议,激活监督对象责任意识,把监督融入单位治理;要高度重视巡视、审计、行政执法等过程中反馈的问题,深入推动整改,举一反三纠偏;要协同驻在单位监督力量,适时组织内设纪检机构、普通党员群众查找“险工险段”、搞好“群防群治”;要紧跟上级纪委监委的“指挥棒”和“令旗”开展工作,按规定及时主动请示汇报,强化“室组”联动,争取指导帮助,绝对不能自以为能、我行我素。

  加固初心使命防滑链。派驻工作质量高低,根本在人。只有不断加固初心使命防滑链,纪律部队才更具备该有的样子。首先要加固思想上的防滑链。能够气定神稳,不断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史和党的纪检监察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保持履职尽责的意志力、坚忍力、自制力动能澎湃,不失速不滑坡。其次要加固能力上的防滑链。聚焦提升专业能力、专业素养、专业精神,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的老实态度,及时跟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业务发展步伐,认真对待“忠心耿耿,不知咋整”问题。其三要加固自律上的防滑链。纪检监察干部被腐蚀和被围猎的危险是常态化存在,时刻要有临深履薄的清醒。对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纪检监察干部应从严于自律的视角倒过来看,第一位的就是不想腐,不该干的事,想都不要去想;第二位的是不能腐,制度笼子的缝隙再大,也不能试图去钻;第三位的才是不敢腐,须知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旦有交易,就一定会算账。(驻省政府办公厅纪检监察组 李耀林)


原文链接:http://www.hnsjct.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lzwh/lljc/article5ea906ae423f43cc8b78bf4d00cb43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