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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促改防范国企廉政风险

发布时间:2024-07-01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以案促改是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重要举措。江苏省连云港市纪委监委深化系统施治、标本兼治,在严肃查处国有企业腐败问题基础上,着力发现腐败背后的问题根源,深入查找体制机制方面存在问题,深化以案促改,推进深度治理,有效防范和化解国有企业廉政风险隐患。

  聚焦“关键少数”,严格防范决策风险。连云港市纪委监委通过审查调查和市委巡察发现,个别国有企业存在“一把手”违规决策、盲目决策,造成国有资产损失问题。对此,深入剖析决策风险的主要表现和产生根源,细分“盲目决策”“虚假决策”“越权决策”三种类型,靶向施策、对症施治。针对重大事项不经集体决策就擅作主张、盲目决策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完善“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强化执行情况监督;针对以传阅、会签或口头商议等方式来代替正规程序、虚假决策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在整改过程中细化会前、会中、会后的调查研究、论证评估、规范表决等决策环节,对未履行集体决策程序的,由派驻纪检监察组追究责任;针对未执行请示报告规定、越权决策问题,督促案发单位对下属子公司的重要决策事项实施提级管理、重点监督,加强重点信息定期披露公示,实行“嵌入式”监督,推动正确决策。

  聚焦权力运行,严格防范经营风险。国有企业下属层级多,各层级负责人既管经营又管项目,有的利用监督管理漏洞,在经营中大肆谋取私利。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在查办案件时,坚持一案一剖析、一案一整改,聚焦靠企吃企问题,明确划出国企从业人员禁业范围,开展国企领导干部及其亲属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专项清理整治;聚焦内外勾结问题,对工程招标、物资采购等重点领域的权力行使进行内部督查,依托大数据监管系统,对关键业务实施全流程监管;聚焦设租寻租问题,对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工程项目的集体决策、全程监管。如,针对某国企下属海运公司原总经理王某利用经营管理权力,以他人名义购买集装箱,再返租给公司谋取巨额非法利益的问题,市纪委监委督促案发单位出台《经营管理人员在关联竞业中“六条禁令”》,划定禁业红线;同时,建立健全商务业务、物资采购、对外服务等领域的信息管理系统,推动生产经营关键领域全流程监管、阳光操作。

  聚焦信贷融资,严格防范资金风险。资金风险多与严重腐败问题交织,给国有资产安全带来极大隐患,是查办国有企业腐败案件时发现的一个突出特点。连云港市纪委监委针对隐藏在信贷业务、融资贸易、资金拆借等操作背后的腐败问题,在坚决查处利益输送、损公肥私、滥权渎职的资金“蛀虫”同时,秉承依法办案与追赃挽损一体推进的理念,在查清个案严重违纪违法事实的同时,坚持以案追损,帮助追回损失或盘活资产,传导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严格防范资金风险。如,某国有企业原副总裁张某某收受他人巨额贿赂,屡次违反公司董事会决定,以贸易融资为掩护,为信用缺失企业提供巨额流动资金,甚至利用监管漏洞,监守自盗非法占有巨额国有资产。连云港市纪委监委在案件查结后,帮助企业追回损失,督促指导案发企业完善风险管理框架,切实加强体制机制建设。在督促推进整改时,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重点检查案发单位日常监管是否严格有效、风险防控是否安全到位、如何防患于未然等问题,推动案发单位原因剖析到位、整改落实到位、机制建立到位,构建以案促改的工作闭环。(覃克插 王义荣)


原文链接:http://www.ynjjjc.gov.cn/html/2023/faguishiyi_0104/1166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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