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忏悔实录丨李前霈:一个“贪”字,让我变成了为自己和他人谋利的“急先锋”!

发布时间:2024-07-08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基本情况

  李前霈,男,1975年6月生,曾任遂宁市大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大队长,大英县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大英县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

  2023年9月,接受遂宁市大英县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2023年12月,因严重违反党的纪律,构成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2024年4月,因犯受贿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

  案情介绍

  1995年12月,李前霈退伍被安置到遂宁市蓬溪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工作,刚参加工作的他充满激情与干劲,并在自身努力拼搏下,一步步走上领导岗位。然而,职位上的晋升并没有带来思想上的进步,反而让他在吃喝玩乐、迎来送往、低级趣味中迷失方向。自认为仕途无望后,李前霈听信朋友“不要为私人老板做嫁衣”的劝说,开启疯狂“敛财模式”,不仅筛选可靠的战友、哥们等结成“利益同盟”,收受现金,还开设黑金卡搞期权式腐败,最终堕入犯罪深渊。

  2012年至2023年,李前霈利用其担任遂宁市大英县交警大队大队长、县司法局局长、县交通运输局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在承揽工程项目等方面为郭某等人谋取利益,违法所得共计44.3万元。

  忏悔书节选

  我做错了太多事,不仅没有成为父亲(老党员)那样的人,还忽视学习,党性修养滑坡,理想信念动摇。

  疏于学习,背离初心使命。第一次收钱发生在2012年初,一名浙江商人为感谢我帮他安排了业务送给了我3000元。这3000元不多,一想到他在我手里拿到的项目不多,他的态度也很“诚恳”,我天真地认为他只是感谢我“没为难他”而已,稍作推辞后就收下了。从此,只要做了我帮他安排的业务后,他都会送钱给我。我收他的钱,也成了一种习惯。如今想来,我就是在这种“习惯成自然”下,逐渐丢掉了党性原则、忘掉了党员身份。

  玩物丧志,沉迷物质享受。2020年我学会了刷抖音,在她们(主播)一声声“大哥”中,我如同着魔一样,控制不住自己的双手,不停地给她们刷礼物,去追求“榜一”大哥的满足感。

  亲清不分,法纪意识淡薄。战友情、兄弟情都让我抹不开面子。战友来要工程,我毫不犹豫就给;亲属来要工程,我大力支持也给;朋友来要工程,我四处为他打招呼;稍微有一点关系的人找到我,我都努力帮忙,让我变成了为自己和他人谋利的“急先锋”,把交运局当成了自己的独立王国、私人领地。2020年3月,老战友来找我要工程做,并拖我一起“入个干股”,我这个“铁脑壳”毫不犹豫就答应了,给了他一个200万元以内的农村道路项目。

  晋升不顺,堕入犯罪深渊。面对晋升不顺,我叹老天的不公,认为我拼死拼活干了大半辈子到头来却是一场空。好兄弟劝我“不要为私人老板做嫁衣”,彻底颠覆了我的“三观”。此时,组织给予我的荣誉、地位和我自己的信仰都被抛诸脑后,一发不可收拾。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一期、二期,老国道350隐患整治等等项目,一个个以相似的手法、不同的方式演变成为自己、为朋友谋取非法利益的工具。

  一个“贪”字,贪掉了我光明的前途,贪掉了我幸福的家庭,贪掉了我美好的人生;一个“贪”字,让我失去了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的原则;一个“贪”字让我失去了所有。

  我对不起党。我工龄31年,党龄22年,是组织一步步把我从一名普通民警培养成为一名党组书记,在我年轻时帮助我、教育我,让我在重要岗位去历练;在我成熟时提拔我、重用我,给我施展才华的机会。

  我对不起父母妻儿,更对不起老父亲的谆谆教诲。我愧对家族、家人,我辱没了家风,我真不知道我以后出去的时候怎么面对他们,只有跪地俯首请求他们原谅。

  ……

  (作者:胡古月 李月 夏巧)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rdzx/2024/7/5/44e03c9c60d944f584d88f7dc8cd2a8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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