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回被侵占的养老金
发布时间:2021-03-10 作者:佚名 来源:廉韵津沽
“作为一名党员和村干部,我不该心存侥幸,私自支取村民的养老金。为了逃避处罚,不仅对组织撒谎,还找别人做了假证。”河北省平泉市七沟镇某村会计兼计生主任赵某,谈起侵占村民养老保险金一事悔不当初。
该案件的查处源自一次实名举报。
被侵占养老金的村民杨某长期生活在外地,听说60岁以上的村民每月都能领养老金,而自己多年来一直不知道这事,遂回村找赵某询问。赵某多次搪塞,杨某觉得此事有蹊跷,在与家人商量后,将赵某侵占养老金的问题线索以举报信的方式邮寄到平泉市纪委监委。经研究,市纪委监委将举报信转至七沟镇纪委办理。
镇纪委在向赵某了解情况时,她始终否认自己支取了杨某社会养老保险卡内现金6100元,并指使村民滕某提供虚假陈述材料。
“纪委核查期间,赵某怕事情暴露,谎称杨某养老保险卡应是被其侄女代领,后为圆谎上门去求杨某侄女婿滕某到镇纪委作假证,以此隐瞒自己占有并使用养老金的事实。”办案人员介绍,赵某以此对抗组织审查以逃避责任。
同时,赵某为在镇纪委核查人员面前表现出良好的态度,主动将被支取的6100元养老金送到镇纪委,企图蒙混过关。“养老保险卡是我发放的,现在卡丢失,钱被支取,虽然不是我花的,但我也有责任,这钱我来掏。”
通过几次谈话和调查,七沟镇纪委负责人研判后认为情节经不住推敲,遂将此情况报告平泉市纪委监委。
该市纪委监委继续对该问题线索展开调查。调查组核查了养老保险卡发放表、银行明细查询等相关证据材料后,对赵某进行谈话,在证据面前,赵某交代了事情经过。
“赵某在发放该村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卡时,发现杨某长期居住在外地,于是就动起了歪脑筋,自己在发放表中签上杨某姓名,领取并持有了杨某的养老保险卡。”办案人员说。
经查,自2015年8月17日至2019年2月3日,赵某先后6次私自支取现金合计6100元,归其个人使用。最终,赵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农村养老金是老人生活的基本保障,对于这种对村民社会保障金动心眼、私自侵占等违纪违法行为,必须严肃处理。”该市纪委监委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2020年以来,平泉市纪委监委将群众工作贯穿监督全过程,持续深化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整治工作,先后开展教育医疗、生态环保、违建别墅、“三资”管理等领域的监督检查工作,查处冒用骗领医保资金、非法侵占社保资金及挪用公益林补偿款等违纪违法行为2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8人。
原文链接:http://www.tjjw.gov.cn/html/lzjy/jingzhongchangming/quanguo/2021/0128/7987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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