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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出“四个强化” 护航“阳光招生”

发布时间:2024-07-22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近日,2024年高招录取工作正式启动。许昌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立足“监督的再监督”职责定位,持续对招生录取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为阳光招生保驾护航。

  强化责任落实。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成立督查组,深入高考招生录取工作现场开展监督检查,督促严格落实招生工作责任制,要求招生就业处扛起招生工作主体责任,逐级压实招生各环节、岗位、人员工作责任。

  强化纪律要求。开展招生工作人员纪律教育、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筑牢廉洁自律防线。督促招生工作人员强化纪律规矩意识,严守政策“红线”,严格工作程序,严格遵守高校招生“十严禁”“30个不得”“八项基本要求”等纪律要求。

  强化监督合力。招生录取期间,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公布招生信息,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充分发挥招生主管部门监管职能,督促主动抓好职能监督;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全程跟进监督,适时组织招生录取专项检查,推动各监督主体同向发力,形成监督合力。

  强化严格执纪。该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对高招录取工作中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严格执行“一案双查”制度,严肃查办,坚决维护招生纪律,对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及时推动整改落实,为招生工作保驾护航。(许昌学院纪委监察专员办)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gxgq/article35fdee4ce65b403a9e5cea6b1521e6f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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