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织密织牢村社"一把手"监督网
发布时间:2024-07-22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纪委监委网站
“项目押金款收取后存入了哪里?后续怎么使用了?建造村办公大楼是否经过规划审批?”日前,象山县纪委监委对墙头镇蔡家岙村一起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开展提级查办,查实该村党支部书记存在未经民主决策程序解除经济合同、坐收坐支村集体资金、未经规划审批建造村办公大楼等问题,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这是象山县纪委监委强化对村社“一把手”监督的生动缩影。
村社“一把手”是群众身边的“当家人”,规范其权力运行关乎群众的切身利益。为进一步提高村社“一把手”廉洁自律意识,督促其发挥好“领头雁”作用,象山县纪委监委多措并举,打通村级监督“神经末梢”,做实做细村社“一把手”监督,全面提高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水平。
“长期以来,乡镇纪委在办理村社‘一把手’问题线索时面临力量不足、质量不高、熟人干扰等难题。”象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为破解这一难题,该县纪委监委实施提级监督,结合村集体“三资”管理规模、信访举报情况、历年村干部受处理处分情况等因素,精准选取8个村纳入提级监督范围,通过专项监督提级实施、信访举报提级办理、问题线索提级处置、重要案件提级查办、巡察审计提级开展,加大对村社“一把手”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力度,着力发现和推动解决懒政怠政不作为、违反政策乱作为、谋取私利、滥用职权等损害群众利益问题。同时,该县充分发挥乡镇(街道)监察办和村级监察工作联络站的一线监督作用,将“上对下监督”的组织优势和“面对面监督”的距离优势有机结合,确保对村社“一把手”的监督落到实处。
有效的监督离不开及时的警示、教育、提醒。象山县纪委监委按照《象山县党员干部任前廉政提醒交底工作办法》要求,将任前廉政提醒交底对象拓展至村社“一把手”,特别是对于任期较长、“三资”管理存在一定问题、群众信访反映较多的村党组织书记,精准量身定制责任清单、问题清单、风险清单,架起廉政风险“高压线”。把廉政教育作为村社“一把手”的日常必修课,以典型案例作为廉政“教材”,通过编印村干部违纪违法警示录、组织旁听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等方式,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其明纪律、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在县纪委监委的示范引领下,象山县各乡镇(街道)纪检监察组织因地制宜,创新举措,为村社“一把手”履职用权套上紧箍咒。涂茨镇纪委构建“清廉指数”考核评价体系 ,从小微权力运行、信访工作、违纪违法等10个方面量化打分、按季排名、及时预警,倒逼村社“一把手”提升廉洁履职能力。茅洋乡纪委制定村级重大事项及工程建设预审制,规范小微权力运行,防止“一把手”成“一霸手”。
“村社是群众感受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最近的‘触摸屏’。我们将进一步织密织牢基层监督防护网,为村社‘一把手’筑牢廉洁防线,确保基层小微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象山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
(象山县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zjsjw.gov.cn/yixiankuaixun/202407/t20240716_2257277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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