濉溪:用好一纸建议书 标本兼治显“疗效”
发布时间:2024-07-22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王某的案件,暴露出你单位在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管理等方面存在薄弱环节、制度漏洞和工作短板,现向你单位提出整改意见,请围绕工作中出现的管理不规范问题认真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和监管措施……”这是濉溪县纪委监委利用纪检监察建议书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治的一个缩影。
“纪检监察建议书直击‘要害’,对我们既是一次警醒,更是一种鞭策,我们将严格对照建议书提出的要求,解剖问题产生的根源,深挖廉政风险点及制度漏洞,确保每一个问题整改到位。”收到纪检监察建议书后,濉溪县某单位主要负责人当即表态,并立即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整改工作。
近年来,濉溪县纪委监委把坚持用活用好纪检监察建议书作为一体推进“三不腐”的重要举措,聚焦线索处置、日常监督、审查调查及专项整治等重点工作,注重在查找“病灶”、分析“病因”上下足功夫,对发案单位和领域暴露出的典型问题,认真分析研判,找准廉政风险点和管理制度漏洞,“对症下药”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向被建议单位指出问题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解决制度上的缺失、监管上的盲区、程序上的瑕疵,进一步推深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
为避免纪检监察建议书“一发了之”,问题整改“点到为止”,濉溪县纪委监委根据“谁提出、谁跟踪、谁督办”的原则,将建议书的执行情况、落实情况作为日常监督内容,通过不定期回访、实地查看等方式,及时跟踪了解被建议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实、慢作为不作为的严肃追责问责,切实让纪检监察建议“带电”“生威”,达到制发一份建议、解决一类问题、完善一项制度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共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28份。
“纪检监察建议书既是解决问题、改进工作的‘催办单’,也是预警风险、防治未病的‘提醒单’。下一步,我们将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建议书送达、督办、反馈、回访和评估机制,紧盯日常管理和制度机制中存在的漏洞,以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明确整改方向,压实主体责任,精准把脉并开出治理‘良方’,实现纪检监察建议‘掷地有声’的效果。”濉溪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淮北市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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