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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阳:“转办+督办” 推动业务外信访问题妥善解决

发布时间:2024-07-2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你来信反映的涉法涉诉问题,不在纪检监察机关的受理范围内,我们已转至县法院办理,并会督促尽快落实。”这是青阳县纪委监委信访室日常工作的一个缩影。

  今年以来,青阳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在做实做细业务范围内信访工作的基础上,采取“转办+督办”工作模式,高效处置业务范围外信访件,妥善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

  加强宣传引导。通过纪检监察网站、公开栏以及信访接待大厅“制度上墙”等多渠道全面公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不受理事项,举报流程以及举报示意图等。针对群众来访反映涉法涉诉等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坚持正面回应,当场做好疏导说明解释工作,并积极引导其向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反映;同时,结合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接访下访走访调研活动,共向群众发放《信访举报指南》宣传册、宣传单400余份,让群众反映问题少走“弯路”。

  精准分流转办。精准研判信访内容,将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问题进行分流转办,及时向相关业务职能部门发送纸质转办单,明确办理时限、压实办理责任。同时,建立业务外信访举报工作台账,详细记录信访内容、分流去向、转办单位、转办时限等信息,及时更新台账,实现群众诉求畅通,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截至目前,共转至业务职能部门办理的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件17件。

  做实跟踪督办。做实业务范围外信访举报跟踪协调工作,对转办业务职能部门的业务范围外的信访件,县纪委监委信访室安排专人定期跟踪督办,及时掌握反映问题调查情况和诉求落实情况,对实名信访举报问题,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及时向信访人反馈办理结果,随时掌握信访人动态,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目前,共跟踪督办业务范围外信访件17件,已按期办结13件,实名反映的办结答复率100%。

  “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分析研判,对业务外信访事项,持续做好解释疏导和跟踪督办工作,用心用情解决好群众的合理诉求,不断提高群众的满意度。”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xfjb/p/1201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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