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雅安市石棉县:斩断伸向村集体电站的“黑手”

发布时间:2024-07-29 作者:佚名 来源:四川省监察委员会 

  “身为电站法定代表人,原想给大家搞点福利,领点‘辛苦费’,没想到手中的权利用错了地方,因为这种不光彩的原因受到处分……”近日,收到处分决定的雅安市石棉县落脚沟电站法定代表人、站长胡某悔恨不已。

  此前,该县纪委监委在监督检查中发现胡某涉嫌违纪违法,随即立案调查。经查,2019年1月至2023年6月,胡某在未向村委会报告和提交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的情况下,先后29次向15名电站管理人员和职工发放元旦、五一、国庆等节假日福利共计19万余元,其个人领取1.8万余元;将村集体电站当成了自家的“钱袋子”,长期私车加公油,违规报销个人车辆油费。今年6月,胡某因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受到严重警告处分。

  近年来,石棉县纪委监委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村集体经济电站专项治理为切口,深挖潜伏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持续加大惩处力度,对已办结案件关联领域、部门同类问题全面起底、挖深挖透。

  胡某的哥哥胡某甲在1996年至2020年先后担任上里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在任期间,胡某甲安排村委会入股的小南瓜桥电站的出纳以个人名义开设银行账户,并将该电站盈利存入私人账户。该账户2013年至2023年间累计存入集体资金336万元,原本姓“公”的集体资金长期在“体外循环”,资金存在极大安全隐患。今年6月,胡某甲因违反工作纪律和国家财经纪律,受到警告处分,兄弟二人的涉案财物全部退赔所涉电站。

  

  石棉县纪检监察干部走访县内村集体经济电站,了解电站运营情况。(潘虹 摄)

  “在查处‘靠电吃电’、损公肥私的违纪违法案中,我们采用‘室地’联动办案机制,精准从快从严查处案件。”该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案件查办过程中,县纪委监委立足“一盘棋”思想,以“室地”联动机制打好配合战,通过整体联动、力量互补,破解地方办案人员力量不足、熟人多监督难等问题,对全县7个村集体经济电站全面梳理、系统排查。

  乡镇纪委发挥属地优势,全面摸排辖区内村集体经济电站运行情况,建立风险岗位人员台账。同时,各纪检监察室发挥熟政策、明业务的优势,核查村集体经济电站收支、资产公开、设备采购使用、人事更新变动等情况,“室地”双管齐下查清电站实际经营状况,深挖彻查村集体经济电站“蝇贪蚁腐”,持续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一线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

  据悉,自开展村集体经济电站专项治理以来,该县纪委监委共开展走访检查16次,收集公车私用、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线索10件,立案5件5人,批评教育和处理4人,形成“小切口入手、一条线深挖”的有效查办格局,以“硬”监督优化村集体电站“稳”运行。

  针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电站管理机制漏洞,该县纪委监委强化以案促改、以案促治,做好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督促规范“三重一大”审批议事程序,在案发单位开展“以案说纪”和主动说清会,围绕电站管理成本过高、薪酬制定不合理、公车管理混乱等问题制发监察建议书,督促进一步规范村(社区)集体经济电站运行。

  “以前我们入股了村集体经济电站,只知道年底会分红,但是具体怎么分、每个人应该分多少我们从来没有参与过。自从胡某两兄弟被纪委查处后,现在村委会都主动公开这些内容,我们随时可以了解村集体经济电站收支情况,参与到村集体经济的发展中来。”公示栏前,谈起现在的村集体“三资”管理,回隆镇福龙村一电站入股村民感慨道。

  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持续紧盯关键岗位、关键少数、关键节点,严查严惩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同时深化以案促改、促治,把权力置于群众监督之中,让伸向村集体电站的“黑手”无处藏身,让村集体经济发展的成果真正由群众共享。(作者:潘虹)


原文链接:http://www.scjc.gov.cn/scjc/dfzf/2024/7/26/cb5dfede564d48cdb847b2f1aa5a317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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