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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中整治在行动】界首:整治“问题合同” 护好村集体经济“钱袋子”

发布时间:2024-08-0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陈某某在未经村集体研究同意的情况下,擅自与某养殖场负责人签订20年低价续租合同……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近日,在界首市舒庄镇赵营村召开的党员大会上,该市第三纪检监察协作区工作人员宣读了对赵营村原党总支委员陈某某的处分决定。

  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是发展农村经济、推进乡村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也是群众关注的焦点热点。今年以来,该市纪委监委将村级“三资”管理工作作为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重要内容,紧盯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租赁(承包)发包乱象开展专项整治,围绕“违规包”“人情包”“权利包”等开展监督检查,不断促进农村集体资产资源规范化管理。

  “在日常监督检查中,我们就发现部分村在村集体资产资源管理中存在拖欠租金、低价出租、长期合同等问题,严重影响了村集体经济收入。”该市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刘博介绍,该市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以清理规范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为切入口,通过“巡察+派驻”“巡察+协作区”以及成立专项检查组等方式开展监督。同时,督促市农业农村局等相关职能部门组建工作专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截至目前,已发现租赁无合同、不按合同履行、租赁(承包)费过低等问题合同138份,督促重新签订合同111份,收回欠款资金79.42万余元,增加租金收入2.875万元。

  为把办案、整改、治理贯通起来,针对日常监督、案件查办发现的体制机制弊端和暴露出来的共性问题,该市纪委监委通过制发工作提示单、纪检监察建议书等,推动职能部门健全制度,堵塞租金应收未收、长期挂账和承租人与实际经营者不符,租金金额与入账金额不符等问题漏洞,避免“新项目”出现“老问题”。同时,该市还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合同示范文本(试行)》等,从7个方面规范合同签订,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经济合同管理制度,规范合同管理行为。

  “加强村级集体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合同管理,是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提高村级资产资源管理效益的重要环节。”该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以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为抓手,坚决清除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阜阳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12027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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