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设立“不驻组副组长” “边巡边移边处”释放叠加效应
发布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广西纪检监察网
近日,北海市某国有企业副经理曾某某等3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私车公养违规加油的问题被处分。
该案从发现问题线索到立案查处仅用时20天,是该市充分运用“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推动快查快处的生动实践。
为进一步深化“纪巡”联动贯通,北海市探索建立由市纪委监委相关监督检查室主任担任巡察组“不驻组副组长”工作机制,“不驻组副组长”介入巡前、巡中、线索移交后的各个环节,推动“纪巡”贯通融合,有效破解巡察移交问题线索成案率不高、案件的查办效率较低等难点,实现边巡边移边立边处。
北海市在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时,首次推行开展巡前谈话,由市纪委书记对巡察组组长、副组长进行巡前集体谈话,对“不驻组副组长”提出巡察工作要求。针对问题线索不精准、可查性不强的难题,“不驻组副组长”发挥熟悉被巡察党组织日常监督情况、掌握在办问题线索的信息优势,向巡察组提供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的问题和关注重点,为巡察组精准发现问题线索提供方向,下好巡前“先手棋”。
巡察期间,“不驻组副组长”深入巡察组工作一线,定期参加巡察组组务会,及时全面了解巡察情况,提供工作指导和相应的业务支持。针对情况复杂、较为敏感的问题线索,共同分析研判,做好巡中“把脉”。
今年5月,巡察组发现某产业园区下属国有企业对审计发现违规多收取19家入园企业水电费30多万元的问题整改不力,逾期70天仍未完成整改,第一时间同“不驻组副组长”进行分析研判。
“该问题线索事实清楚、可查性强,建议移交市纪委监委介入核查处置。”经深入研判后,“不驻组副组长”向巡察组提出建议,并在问题线索移交后,主动推动问题整改,跟踪了解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在7天内完成问题整改,在30天内结案。目前,正在积极推动各产业园区下属国有企业举一反三全面排查整改。
为避免巡察发现问题线索一移了之,“不驻组副组长”持续加强跟踪问效,不定期组织巡察组与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沟通会商,主动说明问题线索来龙去脉、重要环节和关键信息,利用在巡优势及时跟进补充相关材料,推动实现巡察发现问题线索快查快立快结,让巡察利剑更有震慑力穿透力。
“以前都是在巡察结束后才将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立案查处时间较长,有些问题线索还需重新梳理。现在通过发挥‘不驻组副组长’作用,做到了对发现问题线索提前梳理、提前研判、及时移交,效率大幅度提升。”北海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有关负责人介绍,十二届市委第六轮巡察期间,共移交问题线索6条,其中立案4件,查处5人。(北海市委巡察机构)
编辑:吴翠雯
原文链接:https://www.gxjjw.gov.cn/staticpages/20240805/gxjjw66b08c06-192294.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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