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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瓦提县:用好“第一种形态” 防止“小病”变“顽疾”

发布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作为村党支部书记,你对上级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不重视,反复督促仍未整改,今天我们代表组织找你谈话,希望你如实作出说明。”近日,阿瓦提县三河镇某村党支部书记因工作落实不力,接受了一次镇党委相关负责人重心长的谈话。

  阿瓦提县纪委监委坚持把严管厚爱融入监督执纪全过程,抓早盯小,着重实践,在教育、管理、监督上下狠功夫,实事求是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处理轻微违纪问题,让有苗头性、倾向性违纪问题的党员干部及时认识错误、深刻反思,防止“小错误”演变成“大问题”。

  为形成监督合力,该县明确党委(党组)负责“第一种形态”运用的组织实施和统筹协调,县纪委监委负责定期收集汇总、监督检查、系统分析“第一种形态”具体情况,派驻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再监督”的职责,定期约谈督导形成有效震慑,构建党委(党组)负总责,纪检监察机关强问责的工作格局。

  该县纪委监委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根据谈话对象的实际情况“量体裁衣”,精准运用“第一种形态”,努力把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谈话前,摸清问题根源,有针对性地制定谈话方案和谈话提纲,明确谁来谈、谈什么、怎么谈,着重从存在问题、分析原因、整改落实等方面谈,确保谈到“点上”、直击“痛处”、解决“难处”。同时做好谈话“后半篇文章”,不定期开展回访,及时掌握被谈话人思想动态、作风转变、整改落实等情况,着力再减轻干部思想包袱上下功夫,帮助他们轻装上阵,提振干事热情,激励担当作为。(阿瓦提县纪委监委 孟娟︱责任编辑 代光辉)

  


原文链接:https://www.xjjw.gov.cn/show/460-16465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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