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恰县:让警示教育从“会场”走进“现场”
发布时间:2024-08-06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我愧对组织多年的培养教育、愧对领导同事的关爱信任、愧对家人朋友……”在庭审现场自我陈述环节,违纪违法人员王某声泪俱下地忏悔,警醒着在场每一位党员干部。
近日,乌恰县王某违纪违法案在县人民法院公开审理,县纪委监委组织县四套班子,农林牧、金融、国企、医药、基建、招投标等重点领域部门领导干部,以及乡镇党政班子成员,新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以及案发单位150人旁听庭审,“零距离”接受警示教育。
“庭审现场还原了王某如何突破底线、跨越‘红线’、触碰‘高压线’,最终坠入犯罪深渊付出惨重代价的过程,内心受到极大震撼。”县应急管理局党组书记李翱飞谈及庭审教育活动感慨不已,表示将以案为鉴、自警自省,不断强化纪法意识,坚决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第一次旁听庭审,站在被告席上受审的是我昔日的同事,我深感痛心,心情久久不能平复。”县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朱万余在旁听庭审后表示,一定引以为戒,时刻警钟长鸣。
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把警示教育课堂搬到庭审现场,是乌恰县纪委监委开展警示教育的重要方式。近年来,该县纪委监委坚持“分类分层施教”理念,通过编印忏悔录、观看警示教育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旁听庭审、通报曝光典型案例等形式,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专项整治、建章立制工作,切实发挥好警示教育强震慑、固防线作用,实现查处一案、警示一批、治理一方的目的。
“让警示教育从‘会场’走进‘现场’是乌恰县委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县纪委监委落实一体推进‘三不腐’、做实案件查办‘后半篇文章’的有效抓手。”乌恰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该县纪委监委将进一步挖掘警示教育资源,突出分层分类、精准施教开展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让党员、干部受警醒、明底线、知敬畏,以更高的要求、更严格的纪律约束自己,始终做到依规依纪依法履职尽责。(乌恰县纪委监委 史亚龙 | 责任编辑 李娜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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