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查诬澄清并重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发布时间:2024-08-19 作者:佚名 来源:中共河南省纪委监委网站
今年以来,鄢陵县纪委监委持续开展查处诬告陷害行为专项行动,对恶意举报等行为进行大起底、大排查、大整治,并及时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维护良好政治生态和发展环境。
建机制,出“良方”。该县纪委监委联合公安、检察机关等职能部门成立惩治诬告陷害专项行动工作专班,制定出台《关于惩治诬告陷害行为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同时建立与公安机关双向联动、与信访部门协同联动、与各镇上下联动的“三联动”工作格局,形成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沟通协作、信息互通、案件移送、集体会商等工作机制,对2021年以来收到检举控告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问题线索进行全面梳理和研判,精准筛查涉嫌诬告陷害问题线索,分别建立台账、动态管理、对账销号。
坚持“查诬+澄清”双线并行。为进一步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该县纪委监委压实“排查线索、惩处诬陷、澄清正名、回访激励”的工作责任链条,制定《鄢陵县纪检监察组织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工作办法(试行)》,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澄清正名,让受到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放下思想包袱、轻装上阵。截至目前,共排查2021年以来诬告陷害问题线索3条,对实施诬告陷害行为人立案3件,处理3人,开展失实检举控告澄清正名30余次。
着眼于做好查诬澄清工作“后半篇文章”,该县纪委监委将纪律教育融入查诬澄清工作全过程,结合查处的诬告陷害典型案例,精心编制澄清正名、打击诬告陷害微视频《小琦说纪》,通过“两微一端”网络平台,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向群众宣讲正确行使信访举报权利的方法和路径,既还干部“清白”,又让群众“明白”,树立扶正祛邪、激浊扬清的鲜明导向。
“我们将坚持‘查诬’与‘澄清’相结合,旗帜鲜明地支持和保护干事创业者,引导群众如实客观举报问题,不断释放激励担当作为正能量,打造干事创业‘磁力场’。”该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潘琦)
原文链接:https://www.hnsjw.gov.cn/sitesources/hnsjct/page_pc/gzdt/dfzf/article6b5b34d8eee64ff08c004990f941e9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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