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台:开展专项督查 推深做实“三个以案”警示教育
发布时间:2021-04-16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单位党组有没有及时召开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制定的方案有没有及时报警示教育组送审,查摆了哪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开展了哪些专项整治行动……”这是石台县纪委监委第一督查组在某县直单位督查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时的场景。
日前,为全面掌握全县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工作情况,县纪委监委成立4个专项督查组,组织对全县65个单位开展面对面专项督导,传导压力,不断推深做实新一轮警示教育工作。
“是否制定了学习计划;是否制定了问题、任务、责任、时限‘四清单’;是否结合实际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举一反三做得够不够……”县委整改办警示教育组精心拟定了12项督查内容,按照督查清单和要点,各专项督查组采取现场询问、查看资料、个别谈话等方式,详细了解全县各地各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查找并指出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通过此次督查,督查组发现部分单位存在理论学习不够重视;问题查纠不彻底、整改不及时;工作缺乏梳理总结等问题。对于督查检查发现的问题,县委整改办专门召开工作推进会通报督查情况,就进一步推进新一轮警示教育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和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站位,坚持从实际出发,有针对性地开展警示教育,按时序进度抓好各项工作落实。针对督查指出的问题,要对标对表,举一反三,及时抓好整改,确保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取得预期效果。”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在通报督查情况时强调。(池州市纪委监委)
原文链接:http://www.ahjjjc.gov.cn/dfzf/p/929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