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要善于运用权衡利弊的谈话技巧
发布时间:2021-04-16 作者:佚名 来源:江西省纪委省监委网站
趋利避害是人之常情,对利弊得失进行判断权衡,是个体正常的心理活动。从一定程度来说,违纪违法行为的产生,也是因行为主体思想滑坡蜕变,在贪婪、侥幸、不平衡等心理驱动下,对利弊作出的错误抉择。笔者认为,高质量的思想政治工作除了做好党性教育,还应当灵活运用权衡利弊的谈话技巧,综合个案实际,精准分析利弊得失,帮助被审查调查人走出思想误区,回到理性判断、争取宽大处理的道路上,从而推动审查调查工作,达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效果。
一要把握权衡利弊谈话原则。首先,要有“医者仁心”。做到设身处地为犯错误同志着想,真诚指出误区、分析利弊,找到病灶、对症下药。必须清楚谈话是为了“治病救人”,而不是为了套取口供,更要防止以权衡利弊得失为名进行威逼利诱。其次,要尊重事实、保持客观。要将实事求是贯穿审查调查工作始终,权衡利弊的出发点、落脚点都必须基于客观事实,既不可夸大其词、胡编乱造,也不能避重就轻、轻描淡写。再次,要规范语言,切忌信口开河。必须深刻把握审查调查谈话的政治属性,深刻认识谈话是一件既关乎纪委监委权威,也关乎被谈话人切身利益的严肃工作,因此权衡利弊的谈话语言要规范、标准,不仅可信并且能得到实践检验,绝不可有“一锤子买卖”的想法,搞随意许诺、开空头支票。
二要精准剖析错误根源。被审查调查人发生违纪违法行为,源于其对权力、利益错误而自私的认知,这种错误认知在审查调查时如未得到纠正,势必影响思想政治工作的效果。因此权衡利弊谈话时要找准问题,精准纠错。要透过现象看本质,引导被谈话人透过“声色犬马”的现象看清权钱交易、权权交易害人害己的本质,看清甜蜜“糖衣”实则裹着“炮弹”。有些被审查调查人头脑发昏,失去理性判断,把“逢场作戏”当成“山盟海誓”,把行贿受贿、勾肩搭背看成是“哥们义气”,对这些情况就要揭开虚假面纱,帮助他们早日看清真相,及时改过自新。如在办理某供电公司原经理罗某案时,我们针对罗某爱财的特点,认真地给他算了一笔“经济账”,帮助罗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他扪心自问:“我要这些钱干什么?自己收入不低,妻子也是处级干部,就一个女儿,也找了份好工作,本来就衣食无忧,要这些钱干什么!”其中罗某交代收受了一块名贵手表,办案人员到其家里搜查时,其妻开始不配合,办案人员教育道:“这块手表,几年了你们戴过吗?这不是一块手表,是‘手雷’、是‘炸弹’,要看清它的危害本质,不能让它继续‘祸害’你们!”罗某妻子听进了办案人员的话,遂转变态度配合完成了搜查、扣押工作。
三要立足纪法实践研判引导。笔者认为,权衡利弊谈话的背后有缜密的逻辑关系,纪法规定是大前提,违纪违法事实是小前提,权衡利弊必须建立在这两者基础上,严格规范进行推导才能得出正确的结论,以往的纪法实践既是论证,同时也可以作为利弊的参考借鉴。同时,“四种形态”的精准运用,从轻、减轻以及从重、加重处理的量纪量法情节的适用,都有严格的标准,要根据违纪违法事实和纪法这个定量,综合考虑态度这个变量,区别对待。谈话人员要以此为基础,结合纪法知识和实践,通过有关案例,尤其是被审查调查人所熟悉、知晓的事例,让其理性权衡,从而端正态度,配合审查调查,检讨悔过,争取从宽处理的出路。如我市查办的仙女湖区某乡镇党委原书记张某某案,谈话人员以之前被查处的仙女湖区两任主要领导胡某某、徐某某案为例,告诉张某某态度这个变量的重要性和现实性。张某某认真进行了反思,结合前车之鉴,彻底转变态度,交代了收受数百万元贿赂的犯罪事实,并联系家属积极筹钱退清赃款,最终被依法认定自首,得到了减轻处罚。( 新余市纪委市监委 伍思平 黄磊)
原文链接:http://www.jxdi.gov.cn/jjjcyw/lltt/202104/t20210416_97724.htm
- 上一篇:全市深化回访教育工作会议召开
- 下一篇:吉安:以党内监督贯通协调各类监督